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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听说老公回去了,李敏让兰燕提着斋饭,两个人回到了原先住的那个院子。
一路走的时候,僧人们见一条狼一条狗跟在她身后,越看越稀奇。
“狗就不说了,怎么狼——”
“狼和狗,居然相安无事?”
金毛听见这话当然不高兴了,要不是有女主子拦着,早就和这家伙大干一架了。更可恶的是有人看着白毫个头比它金毛小,竟然都以为是它金毛的私生子。只差没有把它金毛气得七窍生烟了。
白毫边拖着那条伤腿慢慢走,偶尔鼻子凑过去闻着李敏身上散发的草药味儿,怎么闻怎么香,香死了。
这个样子让它好像更像一条狗。因为,在人们的印象里,只有狗,会像它一样做这样的事儿,缠着人,用鼻子嗅主子的味道。
金毛庞大的体格压过来,拱了它一下身子。白毫不甘示弱,咧开比金毛更锐利的獠牙。
都快走到院子门口了,李敏听见了身后的动静,对这两个动物孩子有些忍无可忍的,回头对兰燕说:“把它们两个牵到别处去,整天打架不听话的孩子我不要。”
一狼一狗听到她这话以后,竟然都高深莫测地望到了她肚子上。
是谁说的,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是人,胡说八道。李敏蓦地恼羞,转身这回真的不睬这两只家伙了。
兰燕跟在她后头眯眯笑着,不过,还是遵从了她的命令,哄那狼和狗到别处去,以免在她心头上火上浇油。
踏进院子的门槛,远远的时候,李敏已经能看到一个人影伫立在院中冬天光秃秃的老槐树下,一条拉长的斜影在冷风中犹如萧索孤独。对着那人,李敏径直走了过去,喊了声:“王爷。”
他心情不好。
可以想见的。之前,她在屋里听他和慧光说话,一路听下来,顿觉得他生世像极了一部悲惨的史诗。出身名门贵族像是享尽荣华富贵,实际上与普通老百姓一样免除不了痛苦,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不是说有钱有势就能消除所有痛苦,不可能的。
父亲死了,现在另一个待他犹如父辈一样的人,也即将离开他。
他心里难受,悲伤。因为慧光对他说的话都没有错,那是所有人归宿的终点,是自然万物的必然,他无法阻止,也不能说不对。
“还没吃饭是吗?”朱隶缓慢地回过身来,看见她身后兰燕提着进来的食盒,一目了然。
“听说王爷在方丈屋里叙完话了,所以,妾身想着几日都没有和王爷一块吃过饭。”李敏低声说。
她的声音,宛如冬天里淙淙的小溪,清澈明亮,冷静到不可方物。
他的脑袋,听见她声音时,仿佛一瞬间清醒了过来。
握住她的手,说:“走吧,我们回屋去吃。”在见她目光扫向他母亲的屋子时,他又说:“我回来的时候,已经不见母亲。尚姑姑说,母亲可能是带人去哪儿串门去了。”
昨儿来了那么多人,本来又住了不少香客,尤氏作为护国公的母亲,地位斐然,早就是大家巴结的对象,只是昨天他们夫妇在这里,和尤氏在一个院子,那些人不敢轻易过来。现在瞅到空儿了,见到他们夫妇不在,不得赶紧抓住这个机会。
对此,拦是拦不住的。
见他没有任何表态,李敏当然是更用不着多话去评说自己婆婆的是非,婆婆做什么事,儿子都不出声,哪里轮得上她这个做儿媳妇的。从尤氏那屋门口果断收回了视线,随他一块入了屋子里。
尚姑姑和紫叶已经摆好了桌子凳子。兰燕提来的食盒放到了八仙桌上。
挪开盖子后,见是一坛子白饭,几盘小菜,主菜当然是豆腐青菜等没有肉的素菜,清淡的斋饭斋菜以外,多了一小瓶子酒。
给他们准备伙食的僧人看来是十分细心,知道给他们备了酒。李敏回想,昨天她老公也在,但是,不见厨房有给他们送酒过来的。这个斋饭,又是莲生亲自提过来的。
这个年轻的僧人师父,果真很不一般的说。
年纪轻轻,却已经是看透沧桑,不知道是什么经历过了些什么事儿,才有如此大彻大悟。
朱隶坐了下来,由于食盒里面没有备酒杯,便把屋里的茶杯当作了酒杯,倒酒之前,却不忘先问了她意见,说:“本王今儿的心情想小酌一杯。”
“王爷,酒也不是完全伤身之物,平日里,小酌一杯没有大碍。”李敏说,同样有些劝他喝一杯的意味。
酒精,偶尔是能让人消点愁的,好过他胡思乱想,把自己都想歪了。执拗起来的人,别人说的话,他不一定能听得进劝,这时候还不如一杯酒。
听到她这话,朱隶不由一笑,完美刻薄的嘴唇弯起了一个高深的弧度对着她说:“敏儿,你是我见过最不同的女子。世间那些女子,哪能及你半分通慧。”
“王爷此言差异。敏儿不过也是凡间女子一枚,只是敏儿见不得王爷愁。”
半杯苦涩的清酒,伴随她这话,滚入了咽喉里。朱隶咽着这个酒瑟味,真是他吃过的最涩最苦的酒了,可以把他正在经历的那些磨难都被比下去的趋势。啧啧,不禁一叹:“这给本王酒的师父真是非同小可,不知道用什么给酿出来的这样一瓶又苦又涩的酒,是要让本王尝尽人生百苦。”
“王爷,越苦越瑟的东西,畅饮之后,会益发回味无穷。”
“敏儿这话,本王明白,良药苦口利于病。”
李敏看着他给茶杯里再倒上了酒,这回,他慢慢地啜着,并不急于喝完见底。
清酒固然又苦又涩,但是,酒味儿,却不见得会逊色于那些好酒。两杯入肚以后,只见他脸膛上,白净的肤色里像是漂染上了两朵红云,宛如美艳的朝霞沾染上他完美的五官上一样。
他熠熠的双目,更是犹如突然迸发的涌泉,汪汪的盈亮,同时,像潭水一样的深不见底。只觉得被他望住的那刹那,周身一颤,动弹不得。
屋里尚姑姑等人,早已识务地退了出去,关上门,仅剩他们两人。
他的双手忽然伸了过来,抱住她的身子。
她能感觉到他的双手搂着她,手指头在她身上抓着,指节用力,青筋浮现。
他的脸,在她鬓发上磨蹭,声音,带着酒香的味道,充斥着她的耳朵,低低醇醇的声音说:“敏儿,不要离开我——”
“王爷——”她道,“王爷是生怕自己变成一个人吗?不会的。像方丈说的,王爷如今有公孙先生这样亦师亦友的良臣,有许大侠这样把王爷兄弟的友人,有魏老等不离不弃的忠臣,王爷,不会是一个人的。”
“本王不知道,本王只知道一点,失去的时候很痛苦。”
“王爷痛惜方丈。方丈的病,恐怕敏儿也无能为力。但是,方丈说的没有错,那是所有人的归宿。王爷可以想象成,方丈今后化为云,化为树,一样在陪伴王爷。”
“太过虚渺的东西,本王没有办法想象。本王没有方丈和你这样的觉悟。”他抱着她,很用力地喘出一口气,“或许,我和京师里的那位一样,对自己手里抓不住的东西,会感到害怕。”
“不,王爷和京师里的那位主子不一样。王爷不要忘了,京师里那位主子是如何登上皇位的。王爷怎么可能和京师里那位主子一样呢?”
“本王,也算不上是什么好人。”
“在敏儿心里面,王爷是个好人,这就够了。”
没有比她这句话,更让他心里能熊熊燃烧起一把火的。他猛然在她额头上印了一口,继而,看着她瞬间惊愕的脸色而不由地像个得逞的坏孩子一样大笑,说:“你和方丈都很坏,把本王当成一个孩子一样宠着。”
有吗?
李敏眨了眨眼,她把他当孩子宠了吗?
“瞧瞧你们说的。都是尽是给本王吹好话。要是本王不知道你们性情,早把你们当成只会阿谀奉承尽会拍本王马屁的马屁精了。”
李敏嘴角抽了抽,是不是该感激他没有说出奸臣二字。
啪。
他一掌打在大腿上,俨然那酒劲儿一过,满腔的悲怆和哀愁全暂时烟消云散了。到底,他是护国公,是一个像历代护国公一样,注定在艰难的夹缝里屹立起来的英雄。
回归到正式的话题,他声音严肃地说:“方丈待本王如父,本王出生时祖父已是去世,一直把方丈当成祖父一样爱戴着。在本王父亲去世以后,方丈在本王心中的地位更是不言而喻。敏儿,本王希望你能助本王一臂之力。虽然说万物生死有命,本王希望,方丈去的时候,不像本王父亲那样痛苦,是自然圆寂的。”
“这点,王爷即使不说,敏儿也会做的。做大夫的,有时候,哪怕不能把病人的病救好,当然也希望人在最后一程走的安心安然。再说了,方丈现在还没有走,敏儿只知道一点,生命的奇迹,偶有发生。或许,方丈为了想看王爷完成大业的心愿,能助方丈度过这一劫。”
听完她这番话,朱隶一双眼,只是那样深那样深地锁在她脸上。
她为此都快被他瞅到不好意思起来了。
“敏儿,你真是——”他后面的话,虽然没有说出来全部,但是,已经足以可见得,他心里面所想的,无非是慧光所说的,她的智慧,非常人所能想象的。能得她者,或许真的是握住了天机。
见他们夫妇俩吃的差不多了,尚姑姑推开门,带紫叶进来给他们收拾桌上的东西。
兰燕跟着进来之后,报告两件事儿,一件事是:“孟旗主的伤,奴婢帮着给孟旗主处理过了,刀伤深倒也罢了,只是怕那骨头应该是断了。”
意思是对方那一掌,恐怕是顺势把孟浩明的手臂上的骨头都打断了。这下可有些麻烦了。
伤筋动骨,要养,可就不是几日的事儿了,孟浩明最少,这几天是肯定没有办法在这里充当近侍了。
李敏知道,本来自己丈夫最得力的侍卫是伏燕,但是,伏燕奉命去找失踪的念夏,到现在都还无消无息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。为此,孟浩明作为旗主,但是不得不亲力亲为,代替伏燕暂时充当了她老公的贴身侍卫。
如今,孟浩明受伤,其他旗主,恐怕也得各司其职,不可能一个个都像孟浩明这样把一旗的人甩下,只来给她老公当护卫。如果李敏没有猜错的话,孟浩明的人,应该是跟孟浩明一样,近来全跟在她老公身边当侍卫军了。毕竟自从他们回来以后,他们一家子的人身安危更变得重中之重。如果是万历爷想动手,第一个想法无疑是擒贼先擒王的方针。
李敏果然是没有猜错的。孟浩明和底下一旗的人,是经由公孙良生与朱隶商量以后调配,由黑镖旗亲自近期负责起护国公府一家子的防卫工作。
以前,黑镖旗作为护国公的近卫军,只是在打仗的时候出现,平常的防卫工作,还用不到黑镖旗。现在情况不一样了,有必要加强他们自身的防卫力量。尤其是,在京师的时候,已经有死士瞄准了他们夫妇。
这样的话,如果孟浩明受伤之后,不能亲力亲为时刻跟在朱隶身边了,这时候再想调配人手的话,最好不过是在孟浩明旗下的人里头找了。可是,有这样合适的人选吗?能和孟浩明、伏燕这样,武功高强,对护国公忠心耿耿兢兢业业的人?
李敏的脑子里瞬间划过了一个念头,见身边老公像是陷入沉思有些两难之时,开了口说:“王爷,孟旗主这个伤,是需要回去调养的,这关系到孟旗主今后能否为王爷继续全心效力。”
“本王也是这么想的。”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,朱隶望向她,眼睛眯一眯,像是笑问,“敏儿有好的主意吗?”
“妾身这儿倒是有个人选,如果王爷想听的话,妾身也就斗胆给王爷推荐了。”
“你说。”
难得她会向他推荐人。这大概是第一次。因为,按照她那习性,她是压根从来没有想过,也不想插手他的事儿。俗话说的好,好老婆,应该是幕后默默支持。如果,跳到丈夫台前指手画脚,不就是招惹老公厌烦而已。她李敏才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儿。不过,如今关系到他的人身安全,她不得不为他仔细考虑。
“孟旗主底下有个人,叫胡二哥的。”
屋里某个小丫鬟听见这话,先是张大了眼。尚姑姑一样忽然面露惊诧。
朱隶的眼角已是锐利地扫过屋里那些人脸上的变化,拿起倒掉酒换上了热茶的茶杯喝了一口水,说:“胡二哥?王妃怎么认得这个人?”
“此人妾身没有见过。但是,这个人,是妾身屋里丫鬟的二哥。”
紫叶扑通跪了下来,跪在了朱隶脚底下叩头说:“奴婢话多,管不住嘴,和王妃说了自己二哥的事,绝无他意。”
护国公家规森严,肯定容不得部队里有人想走曲线救国路线,饶了弯子送东西到他家里面找他家里人疏通关系,这相当于行贿。
紫叶周身打着颤儿,在护国公府干活干了这么久,她哪里能不知道这个规矩。因此,真是没有想到李敏会突然提起这个话题。说来说去,无非还是自己嘴巴多了,把自己二哥炫耀出来了。
李敏确实有这个意思,借老公的威严压一压府里一些人愚蠢的心思。毕竟自从紫叶招出自己家人为谁以后,府里有些人,开始蠢蠢欲动想在她面前提起自己的家人了。不过,紫叶这个事儿不同,说起来,那会儿是她开口先问的,但是,同样,必须让紫叶知道,夸耀自己家人不可得。
“王爷。”见那小丫头都快被吓坏了,李敏才继续说,“这孩子的家里事儿,是妾身那天无意中了解到的,不是她自己想和本妃说的。”
朱隶当然也是知道她不可能受人行贿故意扶持自己丫头家里人,于是听她说了下去。
“王爷,胡二哥这个人,后来据妾身了解,为人还算行得正。一路高升,都是靠着在战场上灵活的手脚与脑子。与胡二哥同期入伍的军人,死的死,伤的伤,只有胡二哥一个,一路活了下来。妾身以为,只当这人能在军营里活下来的本事,都非同小可了。”
朱隶瞬间即听明白了她这话。通过募兵入伍的军人,也是分为好几种的。
比如,像一些有头有脸的贵族望族家的子弟入伍,身份不一样,一进部队,当的已经是头儿了。而像胡二哥这种普通老百姓,进入部队里,当的就是底下最底层的兵。通常,冲锋陷阵冲在最前面,负责死伤最大的,也就是这些人。所以,才有李敏说的,胡二哥这条命算是很硬的了,其他同期入伍的,死的死,伤的伤,只有胡二哥毫无发损。
说是命硬,但是,从科学的角度来说,肯定不止是命硬而已,只能说这个人有一定可取之处。否则,怎么会能从普通部队转到了黑镖旗。
黑镖旗募兵可就不像普通军队了,招募的兵,都是要有特殊才华的,或许是家传的。像胡二哥这样的普通一兵,想进黑镖旗,谈何容易。
朱隶本质上是个带兵的将,对如何用人,用的什么人,更... -->>
由于听说老公回去了,李敏让兰燕提着斋饭,两个人回到了原先住的那个院子。
一路走的时候,僧人们见一条狼一条狗跟在她身后,越看越稀奇。
“狗就不说了,怎么狼——”
“狼和狗,居然相安无事?”
金毛听见这话当然不高兴了,要不是有女主子拦着,早就和这家伙大干一架了。更可恶的是有人看着白毫个头比它金毛小,竟然都以为是它金毛的私生子。只差没有把它金毛气得七窍生烟了。
白毫边拖着那条伤腿慢慢走,偶尔鼻子凑过去闻着李敏身上散发的草药味儿,怎么闻怎么香,香死了。
这个样子让它好像更像一条狗。因为,在人们的印象里,只有狗,会像它一样做这样的事儿,缠着人,用鼻子嗅主子的味道。
金毛庞大的体格压过来,拱了它一下身子。白毫不甘示弱,咧开比金毛更锐利的獠牙。
都快走到院子门口了,李敏听见了身后的动静,对这两个动物孩子有些忍无可忍的,回头对兰燕说:“把它们两个牵到别处去,整天打架不听话的孩子我不要。”
一狼一狗听到她这话以后,竟然都高深莫测地望到了她肚子上。
是谁说的,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是人,胡说八道。李敏蓦地恼羞,转身这回真的不睬这两只家伙了。
兰燕跟在她后头眯眯笑着,不过,还是遵从了她的命令,哄那狼和狗到别处去,以免在她心头上火上浇油。
踏进院子的门槛,远远的时候,李敏已经能看到一个人影伫立在院中冬天光秃秃的老槐树下,一条拉长的斜影在冷风中犹如萧索孤独。对着那人,李敏径直走了过去,喊了声:“王爷。”
他心情不好。
可以想见的。之前,她在屋里听他和慧光说话,一路听下来,顿觉得他生世像极了一部悲惨的史诗。出身名门贵族像是享尽荣华富贵,实际上与普通老百姓一样免除不了痛苦,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不是说有钱有势就能消除所有痛苦,不可能的。
父亲死了,现在另一个待他犹如父辈一样的人,也即将离开他。
他心里难受,悲伤。因为慧光对他说的话都没有错,那是所有人归宿的终点,是自然万物的必然,他无法阻止,也不能说不对。
“还没吃饭是吗?”朱隶缓慢地回过身来,看见她身后兰燕提着进来的食盒,一目了然。
“听说王爷在方丈屋里叙完话了,所以,妾身想着几日都没有和王爷一块吃过饭。”李敏低声说。
她的声音,宛如冬天里淙淙的小溪,清澈明亮,冷静到不可方物。
他的脑袋,听见她声音时,仿佛一瞬间清醒了过来。
握住她的手,说:“走吧,我们回屋去吃。”在见她目光扫向他母亲的屋子时,他又说:“我回来的时候,已经不见母亲。尚姑姑说,母亲可能是带人去哪儿串门去了。”
昨儿来了那么多人,本来又住了不少香客,尤氏作为护国公的母亲,地位斐然,早就是大家巴结的对象,只是昨天他们夫妇在这里,和尤氏在一个院子,那些人不敢轻易过来。现在瞅到空儿了,见到他们夫妇不在,不得赶紧抓住这个机会。
对此,拦是拦不住的。
见他没有任何表态,李敏当然是更用不着多话去评说自己婆婆的是非,婆婆做什么事,儿子都不出声,哪里轮得上她这个做儿媳妇的。从尤氏那屋门口果断收回了视线,随他一块入了屋子里。
尚姑姑和紫叶已经摆好了桌子凳子。兰燕提来的食盒放到了八仙桌上。
挪开盖子后,见是一坛子白饭,几盘小菜,主菜当然是豆腐青菜等没有肉的素菜,清淡的斋饭斋菜以外,多了一小瓶子酒。
给他们准备伙食的僧人看来是十分细心,知道给他们备了酒。李敏回想,昨天她老公也在,但是,不见厨房有给他们送酒过来的。这个斋饭,又是莲生亲自提过来的。
这个年轻的僧人师父,果真很不一般的说。
年纪轻轻,却已经是看透沧桑,不知道是什么经历过了些什么事儿,才有如此大彻大悟。
朱隶坐了下来,由于食盒里面没有备酒杯,便把屋里的茶杯当作了酒杯,倒酒之前,却不忘先问了她意见,说:“本王今儿的心情想小酌一杯。”
“王爷,酒也不是完全伤身之物,平日里,小酌一杯没有大碍。”李敏说,同样有些劝他喝一杯的意味。
酒精,偶尔是能让人消点愁的,好过他胡思乱想,把自己都想歪了。执拗起来的人,别人说的话,他不一定能听得进劝,这时候还不如一杯酒。
听到她这话,朱隶不由一笑,完美刻薄的嘴唇弯起了一个高深的弧度对着她说:“敏儿,你是我见过最不同的女子。世间那些女子,哪能及你半分通慧。”
“王爷此言差异。敏儿不过也是凡间女子一枚,只是敏儿见不得王爷愁。”
半杯苦涩的清酒,伴随她这话,滚入了咽喉里。朱隶咽着这个酒瑟味,真是他吃过的最涩最苦的酒了,可以把他正在经历的那些磨难都被比下去的趋势。啧啧,不禁一叹:“这给本王酒的师父真是非同小可,不知道用什么给酿出来的这样一瓶又苦又涩的酒,是要让本王尝尽人生百苦。”
“王爷,越苦越瑟的东西,畅饮之后,会益发回味无穷。”
“敏儿这话,本王明白,良药苦口利于病。”
李敏看着他给茶杯里再倒上了酒,这回,他慢慢地啜着,并不急于喝完见底。
清酒固然又苦又涩,但是,酒味儿,却不见得会逊色于那些好酒。两杯入肚以后,只见他脸膛上,白净的肤色里像是漂染上了两朵红云,宛如美艳的朝霞沾染上他完美的五官上一样。
他熠熠的双目,更是犹如突然迸发的涌泉,汪汪的盈亮,同时,像潭水一样的深不见底。只觉得被他望住的那刹那,周身一颤,动弹不得。
屋里尚姑姑等人,早已识务地退了出去,关上门,仅剩他们两人。
他的双手忽然伸了过来,抱住她的身子。
她能感觉到他的双手搂着她,手指头在她身上抓着,指节用力,青筋浮现。
他的脸,在她鬓发上磨蹭,声音,带着酒香的味道,充斥着她的耳朵,低低醇醇的声音说:“敏儿,不要离开我——”
“王爷——”她道,“王爷是生怕自己变成一个人吗?不会的。像方丈说的,王爷如今有公孙先生这样亦师亦友的良臣,有许大侠这样把王爷兄弟的友人,有魏老等不离不弃的忠臣,王爷,不会是一个人的。”
“本王不知道,本王只知道一点,失去的时候很痛苦。”
“王爷痛惜方丈。方丈的病,恐怕敏儿也无能为力。但是,方丈说的没有错,那是所有人的归宿。王爷可以想象成,方丈今后化为云,化为树,一样在陪伴王爷。”
“太过虚渺的东西,本王没有办法想象。本王没有方丈和你这样的觉悟。”他抱着她,很用力地喘出一口气,“或许,我和京师里的那位一样,对自己手里抓不住的东西,会感到害怕。”
“不,王爷和京师里的那位主子不一样。王爷不要忘了,京师里那位主子是如何登上皇位的。王爷怎么可能和京师里那位主子一样呢?”
“本王,也算不上是什么好人。”
“在敏儿心里面,王爷是个好人,这就够了。”
没有比她这句话,更让他心里能熊熊燃烧起一把火的。他猛然在她额头上印了一口,继而,看着她瞬间惊愕的脸色而不由地像个得逞的坏孩子一样大笑,说:“你和方丈都很坏,把本王当成一个孩子一样宠着。”
有吗?
李敏眨了眨眼,她把他当孩子宠了吗?
“瞧瞧你们说的。都是尽是给本王吹好话。要是本王不知道你们性情,早把你们当成只会阿谀奉承尽会拍本王马屁的马屁精了。”
李敏嘴角抽了抽,是不是该感激他没有说出奸臣二字。
啪。
他一掌打在大腿上,俨然那酒劲儿一过,满腔的悲怆和哀愁全暂时烟消云散了。到底,他是护国公,是一个像历代护国公一样,注定在艰难的夹缝里屹立起来的英雄。
回归到正式的话题,他声音严肃地说:“方丈待本王如父,本王出生时祖父已是去世,一直把方丈当成祖父一样爱戴着。在本王父亲去世以后,方丈在本王心中的地位更是不言而喻。敏儿,本王希望你能助本王一臂之力。虽然说万物生死有命,本王希望,方丈去的时候,不像本王父亲那样痛苦,是自然圆寂的。”
“这点,王爷即使不说,敏儿也会做的。做大夫的,有时候,哪怕不能把病人的病救好,当然也希望人在最后一程走的安心安然。再说了,方丈现在还没有走,敏儿只知道一点,生命的奇迹,偶有发生。或许,方丈为了想看王爷完成大业的心愿,能助方丈度过这一劫。”
听完她这番话,朱隶一双眼,只是那样深那样深地锁在她脸上。
她为此都快被他瞅到不好意思起来了。
“敏儿,你真是——”他后面的话,虽然没有说出来全部,但是,已经足以可见得,他心里面所想的,无非是慧光所说的,她的智慧,非常人所能想象的。能得她者,或许真的是握住了天机。
见他们夫妇俩吃的差不多了,尚姑姑推开门,带紫叶进来给他们收拾桌上的东西。
兰燕跟着进来之后,报告两件事儿,一件事是:“孟旗主的伤,奴婢帮着给孟旗主处理过了,刀伤深倒也罢了,只是怕那骨头应该是断了。”
意思是对方那一掌,恐怕是顺势把孟浩明的手臂上的骨头都打断了。这下可有些麻烦了。
伤筋动骨,要养,可就不是几日的事儿了,孟浩明最少,这几天是肯定没有办法在这里充当近侍了。
李敏知道,本来自己丈夫最得力的侍卫是伏燕,但是,伏燕奉命去找失踪的念夏,到现在都还无消无息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。为此,孟浩明作为旗主,但是不得不亲力亲为,代替伏燕暂时充当了她老公的贴身侍卫。
如今,孟浩明受伤,其他旗主,恐怕也得各司其职,不可能一个个都像孟浩明这样把一旗的人甩下,只来给她老公当护卫。如果李敏没有猜错的话,孟浩明的人,应该是跟孟浩明一样,近来全跟在她老公身边当侍卫军了。毕竟自从他们回来以后,他们一家子的人身安危更变得重中之重。如果是万历爷想动手,第一个想法无疑是擒贼先擒王的方针。
李敏果然是没有猜错的。孟浩明和底下一旗的人,是经由公孙良生与朱隶商量以后调配,由黑镖旗亲自近期负责起护国公府一家子的防卫工作。
以前,黑镖旗作为护国公的近卫军,只是在打仗的时候出现,平常的防卫工作,还用不到黑镖旗。现在情况不一样了,有必要加强他们自身的防卫力量。尤其是,在京师的时候,已经有死士瞄准了他们夫妇。
这样的话,如果孟浩明受伤之后,不能亲力亲为时刻跟在朱隶身边了,这时候再想调配人手的话,最好不过是在孟浩明旗下的人里头找了。可是,有这样合适的人选吗?能和孟浩明、伏燕这样,武功高强,对护国公忠心耿耿兢兢业业的人?
李敏的脑子里瞬间划过了一个念头,见身边老公像是陷入沉思有些两难之时,开了口说:“王爷,孟旗主这个伤,是需要回去调养的,这关系到孟旗主今后能否为王爷继续全心效力。”
“本王也是这么想的。”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,朱隶望向她,眼睛眯一眯,像是笑问,“敏儿有好的主意吗?”
“妾身这儿倒是有个人选,如果王爷想听的话,妾身也就斗胆给王爷推荐了。”
“你说。”
难得她会向他推荐人。这大概是第一次。因为,按照她那习性,她是压根从来没有想过,也不想插手他的事儿。俗话说的好,好老婆,应该是幕后默默支持。如果,跳到丈夫台前指手画脚,不就是招惹老公厌烦而已。她李敏才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儿。不过,如今关系到他的人身安全,她不得不为他仔细考虑。
“孟旗主底下有个人,叫胡二哥的。”
屋里某个小丫鬟听见这话,先是张大了眼。尚姑姑一样忽然面露惊诧。
朱隶的眼角已是锐利地扫过屋里那些人脸上的变化,拿起倒掉酒换上了热茶的茶杯喝了一口水,说:“胡二哥?王妃怎么认得这个人?”
“此人妾身没有见过。但是,这个人,是妾身屋里丫鬟的二哥。”
紫叶扑通跪了下来,跪在了朱隶脚底下叩头说:“奴婢话多,管不住嘴,和王妃说了自己二哥的事,绝无他意。”
护国公家规森严,肯定容不得部队里有人想走曲线救国路线,饶了弯子送东西到他家里面找他家里人疏通关系,这相当于行贿。
紫叶周身打着颤儿,在护国公府干活干了这么久,她哪里能不知道这个规矩。因此,真是没有想到李敏会突然提起这个话题。说来说去,无非还是自己嘴巴多了,把自己二哥炫耀出来了。
李敏确实有这个意思,借老公的威严压一压府里一些人愚蠢的心思。毕竟自从紫叶招出自己家人为谁以后,府里有些人,开始蠢蠢欲动想在她面前提起自己的家人了。不过,紫叶这个事儿不同,说起来,那会儿是她开口先问的,但是,同样,必须让紫叶知道,夸耀自己家人不可得。
“王爷。”见那小丫头都快被吓坏了,李敏才继续说,“这孩子的家里事儿,是妾身那天无意中了解到的,不是她自己想和本妃说的。”
朱隶当然也是知道她不可能受人行贿故意扶持自己丫头家里人,于是听她说了下去。
“王爷,胡二哥这个人,后来据妾身了解,为人还算行得正。一路高升,都是靠着在战场上灵活的手脚与脑子。与胡二哥同期入伍的军人,死的死,伤的伤,只有胡二哥一个,一路活了下来。妾身以为,只当这人能在军营里活下来的本事,都非同小可了。”
朱隶瞬间即听明白了她这话。通过募兵入伍的军人,也是分为好几种的。
比如,像一些有头有脸的贵族望族家的子弟入伍,身份不一样,一进部队,当的已经是头儿了。而像胡二哥这种普通老百姓,进入部队里,当的就是底下最底层的兵。通常,冲锋陷阵冲在最前面,负责死伤最大的,也就是这些人。所以,才有李敏说的,胡二哥这条命算是很硬的了,其他同期入伍的,死的死,伤的伤,只有胡二哥毫无发损。
说是命硬,但是,从科学的角度来说,肯定不止是命硬而已,只能说这个人有一定可取之处。否则,怎么会能从普通部队转到了黑镖旗。
黑镖旗募兵可就不像普通军队了,招募的兵,都是要有特殊才华的,或许是家传的。像胡二哥这样的普通一兵,想进黑镖旗,谈何容易。
朱隶本质上是个带兵的将,对如何用人,用的什么人,更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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