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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佻地捏捏她的下巴,嘴角还噙着一抹不正经的笑容。
“你去死”
慕容新锦还没说完的音节被吞下了,韩酌抬起她的下巴,覆唇压在她的唇上,她还没反应过来便已被他攻城略地,城池失守了。
韩酌坚毅的薄唇婉转吻着她,把她的唇吸吮得红肿,放开她时,她还是一副呆呆愣愣的样子,惹得他想直接把她打包,拐回公寓算了。
他含笑用拇指抹了抹她嘴角一点晶亮的湿意“今晚来欢场,嗯?我等你。”大手从她身上撤回时,像是拿起什么收了起来,而慕容新锦的魂魂已经被震到九霄云外了。
从盛世出来后,慕容新锦的脸一直有退不去的红潮,嘴里一直念着“天啊,太吓人了,所谓男色误人说得真不假。”她捂着自己正在怦怦直跳、静不下来的心脏,又继续说:“还好我定力高,不然早就被拐了。”说完还拍了拍自己的胸部。
虽然她看起来没什么异样,其实心里早就郁闷死了,天知道她为了弄一套盛世的清洁工制服有多艰辛,天知道她在那两个凶神恶煞的警卫面前晃进去时,心脏跳得多厉害,她都感觉到呼吸困难了,看着那两个警卫满脸横肉,盯着她的眼神像是想要将她生吞活剥一样,她两条腿软得跟面条有得比,差点就晕倒在盛世的大厅中央了。
她那么努力,却还是被那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禽兽破坏了全盘计划,他妈的!她都忍不住要骂脏话了,怎么每逢重要关头,他就突然冒出来,上次在欢场就这样,这次又是这样,她难道是上辈子跟他有仇?是抛弃了他还是杀他全家了?
慕容新锦越想越愤懑,越想就越生气,激动得她想要踹那个臭男人两脚。
她低着头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,来不及注意就与奔跑而来的人相撞,跌倒在地上。
“喂,你怎么搞的,看路啊!”那人朝慕容新锦骂了几句,似乎很赶时间的样子,急匆匆地跑了。
“什么嘛,明明就是你在跑啊。”慕容新锦捂着撞得发痛的额头,慢慢站起身,又拍了拍身上的衣服“最近衰透了咦?我的手机呢?”
慕容新锦摸了摸口袋,软塌塌的,完全没有手机存在的迹象,她把口袋里的东西全掏出来,发现手机早已不翼而飞了。
“难道刚刚那个人是小偷?”她又疑惑地看着自己右手拿着的钱包“但我的钱包在这呀。”
难道说她的手机被韩酌那个禽兽扒了?那个时候
慕容新锦圆脸皱了起来,天啊,想起那只禽兽跟她说的话,她只觉得人生真的一片灰暗。
好吧,既然手机被扒已经成为事实了,那她也只能按照韩酌说的,到欢场去找他了,谁教她没有在计算机上备份呢,谁教她把太多重要的数据、各种辛苦查来的名人联络方式都储存在手机里
就像那句话,生活就像被**,既然无法反抗,那就学着享受吧,慕容新锦算是这句话的忠实拥护者,每当她在工作上受委屈时,她总把这句话想个两三遍、读个四五遍,然后再坏的心情都烟消云散了,这算是一种自我减压的方式吧。
更何况欢场的环境比起其他夜店已经好太多了,单单看化妆室里的装饰摆设就能看出,来这里的人都来自上流社会,那么气派的室内设计、那种低调的奢华,即使只是一个小小的细微之处也是巧夺匠心。
慕容新锦看着化妆室里的大镜子,又再次把那句话大声朗读了两三遍,然后深吸一口气,抬起她穿了十公分高跟鞋的脚,走出门口,有了上一次穿高跟鞋的经验,这一次倒是没有那么狼狈,走路摇摇晃晃的了。
慕容新锦沿着长廊摸着墙往前走,墙上的壁灯还是像她上次见到的那样,橘黄昏暗,却也朦朦胧胧的,有种隐隐勾人的情调。
她前方一间包厢的门突然被打开,里面走出一个男人,长得虎背熊腰,粗声粗气地说:“妈的,这地方真是越做越回去了,老子都来半天了,一个妹都没看见。”
一转眼,那男人对上慕容新锦的眼睛,慕容新锦还没反应过来,傻愣愣地靠着墙站着,男人突然对她喊:“你!就你,给我进来。”
男人见慕容新锦没反应,立刻大步朝她走来,把她拽过拉进了包厢。
轻佻地捏捏她的下巴,嘴角还噙着一抹不正经的笑容。
“你去死”
慕容新锦还没说完的音节被吞下了,韩酌抬起她的下巴,覆唇压在她的唇上,她还没反应过来便已被他攻城略地,城池失守了。
韩酌坚毅的薄唇婉转吻着她,把她的唇吸吮得红肿,放开她时,她还是一副呆呆愣愣的样子,惹得他想直接把她打包,拐回公寓算了。
他含笑用拇指抹了抹她嘴角一点晶亮的湿意“今晚来欢场,嗯?我等你。”大手从她身上撤回时,像是拿起什么收了起来,而慕容新锦的魂魂已经被震到九霄云外了。
从盛世出来后,慕容新锦的脸一直有退不去的红潮,嘴里一直念着“天啊,太吓人了,所谓男色误人说得真不假。”她捂着自己正在怦怦直跳、静不下来的心脏,又继续说:“还好我定力高,不然早就被拐了。”说完还拍了拍自己的胸部。
虽然她看起来没什么异样,其实心里早就郁闷死了,天知道她为了弄一套盛世的清洁工制服有多艰辛,天知道她在那两个凶神恶煞的警卫面前晃进去时,心脏跳得多厉害,她都感觉到呼吸困难了,看着那两个警卫满脸横肉,盯着她的眼神像是想要将她生吞活剥一样,她两条腿软得跟面条有得比,差点就晕倒在盛世的大厅中央了。
她那么努力,却还是被那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禽兽破坏了全盘计划,他妈的!她都忍不住要骂脏话了,怎么每逢重要关头,他就突然冒出来,上次在欢场就这样,这次又是这样,她难道是上辈子跟他有仇?是抛弃了他还是杀他全家了?
慕容新锦越想越愤懑,越想就越生气,激动得她想要踹那个臭男人两脚。
她低着头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,来不及注意就与奔跑而来的人相撞,跌倒在地上。
“喂,你怎么搞的,看路啊!”那人朝慕容新锦骂了几句,似乎很赶时间的样子,急匆匆地跑了。
“什么嘛,明明就是你在跑啊。”慕容新锦捂着撞得发痛的额头,慢慢站起身,又拍了拍身上的衣服“最近衰透了咦?我的手机呢?”
慕容新锦摸了摸口袋,软塌塌的,完全没有手机存在的迹象,她把口袋里的东西全掏出来,发现手机早已不翼而飞了。
“难道刚刚那个人是小偷?”她又疑惑地看着自己右手拿着的钱包“但我的钱包在这呀。”
难道说她的手机被韩酌那个禽兽扒了?那个时候
慕容新锦圆脸皱了起来,天啊,想起那只禽兽跟她说的话,她只觉得人生真的一片灰暗。
好吧,既然手机被扒已经成为事实了,那她也只能按照韩酌说的,到欢场去找他了,谁教她没有在计算机上备份呢,谁教她把太多重要的数据、各种辛苦查来的名人联络方式都储存在手机里
就像那句话,生活就像被**,既然无法反抗,那就学着享受吧,慕容新锦算是这句话的忠实拥护者,每当她在工作上受委屈时,她总把这句话想个两三遍、读个四五遍,然后再坏的心情都烟消云散了,这算是一种自我减压的方式吧。
更何况欢场的环境比起其他夜店已经好太多了,单单看化妆室里的装饰摆设就能看出,来这里的人都来自上流社会,那么气派的室内设计、那种低调的奢华,即使只是一个小小的细微之处也是巧夺匠心。
慕容新锦看着化妆室里的大镜子,又再次把那句话大声朗读了两三遍,然后深吸一口气,抬起她穿了十公分高跟鞋的脚,走出门口,有了上一次穿高跟鞋的经验,这一次倒是没有那么狼狈,走路摇摇晃晃的了。
慕容新锦沿着长廊摸着墙往前走,墙上的壁灯还是像她上次见到的那样,橘黄昏暗,却也朦朦胧胧的,有种隐隐勾人的情调。
她前方一间包厢的门突然被打开,里面走出一个男人,长得虎背熊腰,粗声粗气地说:“妈的,这地方真是越做越回去了,老子都来半天了,一个妹都没看见。”
一转眼,那男人对上慕容新锦的眼睛,慕容新锦还没反应过来,傻愣愣地靠着墙站着,男人突然对她喊:“你!就你,给我进来。”
男人见慕容新锦没反应,立刻大步朝她走来,把她拽过拉进了包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