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5.御史 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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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厮哭丧着脸道:“公子,咱们须快些了,咱没带干粮啊。”
本来以为会被远接高迎地进军营,大鱼大肉地吃一顿的啊,哪里知道会在这荒山野岭吃灰呢?
御史咬牙坚持,继续往前挪步子。又走了小半个时辰,小厮高兴地喊了起来:“前头有人,有车!”
太好了,可以有车坐了。
主仆俩加快了脚步,小厮还怕人家跑了,老远就喊:“车夫,车夫。”
高媛正把柴往车上放呢,夏天的柴太湿,要提前很多天砍下才能晾干。要是赶上下雨,那就更惨。若不是她有空间在,厨房里早就不得不烧上湿柴了。
郭嫂子对她能够始终提供充足的干柴特别满意,往年夏天总有些日子是要烧湿柴的,弄的饭菜半生不熟不说,厨房里乌烟瘴气的,连人都待不住。
听到有人喊她,高媛回头望去,只见一个年轻公子被个小厮搀着,正跌跌撞撞地往这边赶呢。她下意识地往他们身后看,没有人追啊,连只狗都没有。这俩人这么着急干什么?
小厮见她站着不动,心中大喜,急忙对她深施一礼:“这位大嫂,能不能搭我们公子一路?嗯,你是要回城的吧?”
高媛明白了,这是走累了啊。
“回城,回城。”高媛把车上的柴挪了挪,在车尾挪出一个地方来,还拿树枝子扫了扫。
“就是我这车破了些,两位别嫌弃。”
御史见那车倒还干净,也顾不得许多了,道了谢,就坐了上去。
小厮还想步行跟着,高媛道:“小哥儿,你也上去坐吧。别看我这马老,力气可不小,你坐上去,没问题的。”
小厮这才坐上去,两个人再瘦,加起来也得有二百斤,都在车尾坐着,车头便翘了起来。
高媛急忙把车头压了压,自己坐在车头,把车的平衡稳定住了,吆喝一声,老马慢吞吞地往回走。今天分量重,时间还早,不着急。
出于礼貌,小厮跟高媛搭讪:“大嫂,你这柴是要拉回城里卖的吗?”
高媛也乐得有人作伴:“不卖,我是范家的下人,砍了柴自家烧的。”
御史就问:“哪个范家?”
“就是在卫所里做经历的范将军家,从京城肃国公府里出来的。”高媛回答。
御史恍然大悟,终于想起来自己在这里还是有个熟人的。有熟人就好办事啊,御史高兴了,迅速就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。
“你家主人可在家?”
高媛如实回答:“这个我可不知道,我就是个杂役,不知道主人家的事情呢。”
御史有些失望,不过能找到范俊丰家的下人,就能找到范俊丰的家啊。跑了和尚跑不了庙,到他家蹭饭去!
小厮也很高兴:“公子,没想到能遇到范公子家的人,咱们去他家吧?”
他们一到北关城就直奔卫所了,连行李都还放在客栈呢,不是个事儿啊。
御史便点头应了。小厮直接对高媛道:“大嫂,我们公子和范公子是熟识,你带我们回去如何?”
若是碰上一个土著,或者柴文道也在这里,可能人家就要多考虑些,可高媛不懂这些,哪里知道现在的做客之道,那是要提前下帖子约时间的,只有那些极为熟悉的,才会这么不管不顾地就上门。
御史和范俊丰的关系还真不错,正儿八经地坐在一起喝过酒斗过诗的,谁让范俊丰投胎好,家里女性长辈都是出身书香世家的呢?
高媛就这么拉着两个路上捡来的人回了家,路上听说人家还没吃午饭呢,还把自己带的俩肉包子给了俩人暂时充饥。
“我自己包的,手艺不好,公子莫怪。”她还有些不好意思,自从发现用包饺子的方法也可以包包子之后,她就懒得再去学那个圆圆的形状了,包子褶太难捏了。
御史主仆很是不嫌弃,肚子饿极了,就是块干馒头也是美味,更何况高媛包的包子就是形状另类了些,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。
小厮咬了一口,就惊讶地问:“这是什么馅儿的?真好吃。”
高媛乐呵呵地道:“大葱肉馅儿的,小哥儿觉得好吃啊?”
小厮不断点头:“嗯,真好吃,比我以前吃的大葱肉馅儿的都好吃。”
高媛很高兴,这里头她可是加了自己做的黄豆酱的,能得到外人的评价,看来是真好吃。
“那你就多吃些,我这里还有呢。”
高媛还真的有,她空间里存了十来个呢,空间存放食物,能比外头更久一些,她早就习惯了把食物都存在空间里了,只拿了几个出来在家里,给俩孩子当午饭吃。
为了掩盖自己的秘密,在柴文道的建议之下,她现在出门总要带个篮子,上面蒙着白布。谁也不知道篮子里头装的是什么,想吃什么,从篮子里拿就是。
御史自持身份不好意思再要,小厮却不在乎这个,高媛更是热情,见他们吃完了,扭头又递过俩过去。
小厮道谢接了,转手递给自家公子一个,接着吃。
御史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,坐着一辆老马拉的破车上,和一堆柴草挤做一堆,和自家小厮一人一个肉包子大吃特吃,这肉包子还是别人家一个砍柴的杂役做的、给的。
真是有辱斯文啊有辱斯文,御史心里感叹着,又咬了一大口包子,这包子真好吃,也不知道放了什么进去。
等看到城门,俩人也吃饱了,就是没吃饱,御史也坚决不吃了。荒郊野外的权宜之计也就罢了,让他在大街上坐着柴车吃包子?还是杀了他比较痛快。
怕人看见,他还拿袖子掩了脸,生怕被人看见,一直到马车进了范府的门,才把袖子放下来。
高媛自然是要走侧门的。御史下了车,小厮拍拍他身上的灰尘,俩人再次道了谢,绕出侧门,回到正门外,扣门,做客。
御史背着双手站在大门外,仰头四十五度角,衣袂飘飘,丰神俊秀,果真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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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厮哭丧着脸道:“公子,咱们须快些了,咱没带干粮啊。”
本来以为会被远接高迎地进军营,大鱼大肉地吃一顿的啊,哪里知道会在这荒山野岭吃灰呢?
御史咬牙坚持,继续往前挪步子。又走了小半个时辰,小厮高兴地喊了起来:“前头有人,有车!”
太好了,可以有车坐了。
主仆俩加快了脚步,小厮还怕人家跑了,老远就喊:“车夫,车夫。”
高媛正把柴往车上放呢,夏天的柴太湿,要提前很多天砍下才能晾干。要是赶上下雨,那就更惨。若不是她有空间在,厨房里早就不得不烧上湿柴了。
郭嫂子对她能够始终提供充足的干柴特别满意,往年夏天总有些日子是要烧湿柴的,弄的饭菜半生不熟不说,厨房里乌烟瘴气的,连人都待不住。
听到有人喊她,高媛回头望去,只见一个年轻公子被个小厮搀着,正跌跌撞撞地往这边赶呢。她下意识地往他们身后看,没有人追啊,连只狗都没有。这俩人这么着急干什么?
小厮见她站着不动,心中大喜,急忙对她深施一礼:“这位大嫂,能不能搭我们公子一路?嗯,你是要回城的吧?”
高媛明白了,这是走累了啊。
“回城,回城。”高媛把车上的柴挪了挪,在车尾挪出一个地方来,还拿树枝子扫了扫。
“就是我这车破了些,两位别嫌弃。”
御史见那车倒还干净,也顾不得许多了,道了谢,就坐了上去。
小厮还想步行跟着,高媛道:“小哥儿,你也上去坐吧。别看我这马老,力气可不小,你坐上去,没问题的。”
小厮这才坐上去,两个人再瘦,加起来也得有二百斤,都在车尾坐着,车头便翘了起来。
高媛急忙把车头压了压,自己坐在车头,把车的平衡稳定住了,吆喝一声,老马慢吞吞地往回走。今天分量重,时间还早,不着急。
出于礼貌,小厮跟高媛搭讪:“大嫂,你这柴是要拉回城里卖的吗?”
高媛也乐得有人作伴:“不卖,我是范家的下人,砍了柴自家烧的。”
御史就问:“哪个范家?”
“就是在卫所里做经历的范将军家,从京城肃国公府里出来的。”高媛回答。
御史恍然大悟,终于想起来自己在这里还是有个熟人的。有熟人就好办事啊,御史高兴了,迅速就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。
“你家主人可在家?”
高媛如实回答:“这个我可不知道,我就是个杂役,不知道主人家的事情呢。”
御史有些失望,不过能找到范俊丰家的下人,就能找到范俊丰的家啊。跑了和尚跑不了庙,到他家蹭饭去!
小厮也很高兴:“公子,没想到能遇到范公子家的人,咱们去他家吧?”
他们一到北关城就直奔卫所了,连行李都还放在客栈呢,不是个事儿啊。
御史便点头应了。小厮直接对高媛道:“大嫂,我们公子和范公子是熟识,你带我们回去如何?”
若是碰上一个土著,或者柴文道也在这里,可能人家就要多考虑些,可高媛不懂这些,哪里知道现在的做客之道,那是要提前下帖子约时间的,只有那些极为熟悉的,才会这么不管不顾地就上门。
御史和范俊丰的关系还真不错,正儿八经地坐在一起喝过酒斗过诗的,谁让范俊丰投胎好,家里女性长辈都是出身书香世家的呢?
高媛就这么拉着两个路上捡来的人回了家,路上听说人家还没吃午饭呢,还把自己带的俩肉包子给了俩人暂时充饥。
“我自己包的,手艺不好,公子莫怪。”她还有些不好意思,自从发现用包饺子的方法也可以包包子之后,她就懒得再去学那个圆圆的形状了,包子褶太难捏了。
御史主仆很是不嫌弃,肚子饿极了,就是块干馒头也是美味,更何况高媛包的包子就是形状另类了些,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。
小厮咬了一口,就惊讶地问:“这是什么馅儿的?真好吃。”
高媛乐呵呵地道:“大葱肉馅儿的,小哥儿觉得好吃啊?”
小厮不断点头:“嗯,真好吃,比我以前吃的大葱肉馅儿的都好吃。”
高媛很高兴,这里头她可是加了自己做的黄豆酱的,能得到外人的评价,看来是真好吃。
“那你就多吃些,我这里还有呢。”
高媛还真的有,她空间里存了十来个呢,空间存放食物,能比外头更久一些,她早就习惯了把食物都存在空间里了,只拿了几个出来在家里,给俩孩子当午饭吃。
为了掩盖自己的秘密,在柴文道的建议之下,她现在出门总要带个篮子,上面蒙着白布。谁也不知道篮子里头装的是什么,想吃什么,从篮子里拿就是。
御史自持身份不好意思再要,小厮却不在乎这个,高媛更是热情,见他们吃完了,扭头又递过俩过去。
小厮道谢接了,转手递给自家公子一个,接着吃。
御史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,坐着一辆老马拉的破车上,和一堆柴草挤做一堆,和自家小厮一人一个肉包子大吃特吃,这肉包子还是别人家一个砍柴的杂役做的、给的。
真是有辱斯文啊有辱斯文,御史心里感叹着,又咬了一大口包子,这包子真好吃,也不知道放了什么进去。
等看到城门,俩人也吃饱了,就是没吃饱,御史也坚决不吃了。荒郊野外的权宜之计也就罢了,让他在大街上坐着柴车吃包子?还是杀了他比较痛快。
怕人看见,他还拿袖子掩了脸,生怕被人看见,一直到马车进了范府的门,才把袖子放下来。
高媛自然是要走侧门的。御史下了车,小厮拍拍他身上的灰尘,俩人再次道了谢,绕出侧门,回到正门外,扣门,做客。
御史背着双手站在大门外,仰头四十五度角,衣袂飘飘,丰神俊秀,果真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