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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他穿了一件休闲式白色条纹衬衫,灰色长裤,手肘部卷起,领口松开两粒扣子,露出好看的锁骨,没有戴他那副金丝眼镜,清冷感就少了很多,显出一副清闲的模样,邻家极了。
“宿熙哥,其实你很居家啊。这个宿舍是短暂住还是分给你了?”
“分给我了。”
陆苗惊叹,“你们医院福利真好。”
“可以常来。”
陆苗点点头,夹了一口茄子,“嗯。好吃。宿熙哥吃菜。”
宿熙手艺一向很不错,就是有点太淡。不过陆苗是个什么也能吃的人,而且能吃就能说,他拉着宿熙扯了一会儿近况,又顺便问了下自己老妈的事。可惜宿熙跟他妈不在一个科室,没什么接触。
两个男人吃饭总是很快,二十分钟解决了一大半菜,最后陆苗是压根吃不动了。
他看宿熙起身,更快地窜起身,“我来收拾!”
虽然说是客人,但不能一直太放肆,何况宿熙哥一向这么照顾他,不能老占他便宜。陆苗收着碗筷吭哧吭哧进厨房,他知道宿熙爱干净,所有餐具不仅洗一次,还要消毒。他不太会用消毒柜,宿熙跟着进来,把陆苗洗过的碗放进消毒柜。
两个人并排站在狭小的厨房里,感觉又回到了小时候。
宿熙哥是陆苗最亲近的一个朋友兼邻居。他出生那会儿,老爸第一次当父亲,又逢老妈失踪,丢了工作,经常把他寄养在邻居刘阿姨那,刘阿姨就是宿熙的母亲。
实际上,他一到刘阿姨家,刘阿姨家就着了火,紧接着食物中毒,宿熙老爸受伤进医院,宿熙外婆中风。幸亏心大的刘阿姨压根没有联系起来,因为焦头烂额,她让宿熙照顾他。
宿熙哥当时十岁,绰号神童,声名远播,他爸妈把他送进了少年班,成为本地一个大新闻,他每天下午四点准时回家,那时候就已经沉默寡言,高冷异常,从来不跟同龄的小朋友玩,也不对任何娱乐性的东西有兴趣。
宿熙当时对一个不满两岁的小孩当然是拒绝的,而刚学会说话和走路的陆苗,却经常跑到他门口不停地啊啊啊啊地敲门,刘阿姨来抱也不管,因为他好像就是特别喜欢宿熙哥。之后陆苗回想起来,他哪是喜欢宿熙哥,而是下意识地感觉到宿熙哥身上有种强大到灾气都不敢靠近的气场。
待在他身边,他从不会发生任何事故。
他常缠着宿熙,每天哥哥、哥哥地叫,也许是因为宿熙的生活太冷清,他从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,父母也给了他绝对的自主权,陆苗这种缠死人不偿命的小孩,居然让他另眼相待,常常会拍拍他,抱抱他,还教他认字。
记不清是五六岁还是七八岁的时候,有一天,宿熙爸妈外出,陆苗迈着小墩退屁颠屁颠跑进去跑到他房间找宿熙,门是微开的。
“哥哥?”
哥哥开了盏台灯,蹲在地上一动不动。
他凑过去看,原来他竟把兔子固定在一个木板上,熟练地用小刀解刨,兔子还活着,却像是失去意识般一下一下地蹬着腿。陆苗瞪大了眼睛,宿熙带了个白色橡胶手套,食指竖起,冷静地作了一个“嘘”的手势。
手套上有血迹,是红色的。
他很乖巧,当然现在也是,当宿熙哥不希望他打扰的时候,他自己就会坐在床边看书,不过因为看不懂,慢慢就睡着了。醒来时,屋子里已经没有了兔子的痕迹,宿熙哥坐在他旁边,像是满意他的表现,温柔地拍了拍他的脑袋。
但有一段时间,他总是会被宿熙竖起带血的食指,作嘘的那个动作吓醒,不知不觉,那居然成了他的童年噩梦。
想想也蛮可笑的。
宿熙哥也许天生,就是当科学家或者医生的料。
宿熙倒了两杯可乐,递给他一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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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他穿了一件休闲式白色条纹衬衫,灰色长裤,手肘部卷起,领口松开两粒扣子,露出好看的锁骨,没有戴他那副金丝眼镜,清冷感就少了很多,显出一副清闲的模样,邻家极了。
“宿熙哥,其实你很居家啊。这个宿舍是短暂住还是分给你了?”
“分给我了。”
陆苗惊叹,“你们医院福利真好。”
“可以常来。”
陆苗点点头,夹了一口茄子,“嗯。好吃。宿熙哥吃菜。”
宿熙手艺一向很不错,就是有点太淡。不过陆苗是个什么也能吃的人,而且能吃就能说,他拉着宿熙扯了一会儿近况,又顺便问了下自己老妈的事。可惜宿熙跟他妈不在一个科室,没什么接触。
两个男人吃饭总是很快,二十分钟解决了一大半菜,最后陆苗是压根吃不动了。
他看宿熙起身,更快地窜起身,“我来收拾!”
虽然说是客人,但不能一直太放肆,何况宿熙哥一向这么照顾他,不能老占他便宜。陆苗收着碗筷吭哧吭哧进厨房,他知道宿熙爱干净,所有餐具不仅洗一次,还要消毒。他不太会用消毒柜,宿熙跟着进来,把陆苗洗过的碗放进消毒柜。
两个人并排站在狭小的厨房里,感觉又回到了小时候。
宿熙哥是陆苗最亲近的一个朋友兼邻居。他出生那会儿,老爸第一次当父亲,又逢老妈失踪,丢了工作,经常把他寄养在邻居刘阿姨那,刘阿姨就是宿熙的母亲。
实际上,他一到刘阿姨家,刘阿姨家就着了火,紧接着食物中毒,宿熙老爸受伤进医院,宿熙外婆中风。幸亏心大的刘阿姨压根没有联系起来,因为焦头烂额,她让宿熙照顾他。
宿熙哥当时十岁,绰号神童,声名远播,他爸妈把他送进了少年班,成为本地一个大新闻,他每天下午四点准时回家,那时候就已经沉默寡言,高冷异常,从来不跟同龄的小朋友玩,也不对任何娱乐性的东西有兴趣。
宿熙当时对一个不满两岁的小孩当然是拒绝的,而刚学会说话和走路的陆苗,却经常跑到他门口不停地啊啊啊啊地敲门,刘阿姨来抱也不管,因为他好像就是特别喜欢宿熙哥。之后陆苗回想起来,他哪是喜欢宿熙哥,而是下意识地感觉到宿熙哥身上有种强大到灾气都不敢靠近的气场。
待在他身边,他从不会发生任何事故。
他常缠着宿熙,每天哥哥、哥哥地叫,也许是因为宿熙的生活太冷清,他从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,父母也给了他绝对的自主权,陆苗这种缠死人不偿命的小孩,居然让他另眼相待,常常会拍拍他,抱抱他,还教他认字。
记不清是五六岁还是七八岁的时候,有一天,宿熙爸妈外出,陆苗迈着小墩退屁颠屁颠跑进去跑到他房间找宿熙,门是微开的。
“哥哥?”
哥哥开了盏台灯,蹲在地上一动不动。
他凑过去看,原来他竟把兔子固定在一个木板上,熟练地用小刀解刨,兔子还活着,却像是失去意识般一下一下地蹬着腿。陆苗瞪大了眼睛,宿熙带了个白色橡胶手套,食指竖起,冷静地作了一个“嘘”的手势。
手套上有血迹,是红色的。
他很乖巧,当然现在也是,当宿熙哥不希望他打扰的时候,他自己就会坐在床边看书,不过因为看不懂,慢慢就睡着了。醒来时,屋子里已经没有了兔子的痕迹,宿熙哥坐在他旁边,像是满意他的表现,温柔地拍了拍他的脑袋。
但有一段时间,他总是会被宿熙竖起带血的食指,作嘘的那个动作吓醒,不知不觉,那居然成了他的童年噩梦。
想想也蛮可笑的。
宿熙哥也许天生,就是当科学家或者医生的料。
宿熙倒了两杯可乐,递给他一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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