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9章 这只丧尸会眨眼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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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九章这只丧尸会眨眼
沈慕古试着问了问母女俩,但母女俩支吾着不肯说。
这样的肉也不是天天都有,沈慕古被抓后的第三天,林家兄弟又扔了块肉进来,早就饿急了眼的沈慕古把母女俩痛打了一顿,抢到了这块肉――沈慕古虽然是写字楼白痴,但欺负挨饿已久的母女两人却不成问题――虽然肉已经发臭了,但那果然是肉。沈慕古激动得差点流下泪来,他前段时间虽然没饿着,但也已经很久没吃到肉了,特别是断电后,他找到冰箱里的肉都发臭腐烂了。
这让沈慕古更是不解,林家兄弟的肉,是从哪里来的?
这个答案在第五天揭晓了。
这天,林家兄弟进了房间,当着沈慕古的面,弓虽了母女俩人,母女似乎已经麻木了,躺在地上任两个畜生胡作非为,连挣扎都没有尝试一下。
林家兄弟起身后,却并没有走,而是争论起来。
争论是该先吃女儿呢还是先吃母亲。其中一个认为,女儿还小,没多少肉,再养着也是浪费,不如先吃了,另一个则认为,正是因为女儿没肉,应该先吃肉多的母亲,而且女儿还小玩起来爽,留着还能多玩两天。
最后,林家兄弟当着10多岁的女儿和沈慕古的面,把已经没有力气挣扎,只会不断悲声哀求的母亲拖出了房间――不一会儿,客厅里就传来那母亲的半声惨叫,接着,是林家兄弟冷静的声音,互相提醒着把血用盆接着,不要浪费了。
似乎,两人杀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头猪。
沈慕古吓得牙齿咯咯打战。
这天晚上,一块新鲜的滴着血的肉扔进了房间。
沈慕古知道了肉的来历,哪里还敢吃,只会缩在墙角发抖,却是那个暂时逃脱性命之忧的小女生,却捡起来吃了。
沈慕古发着抖问小女生,怎么可以吃自己妈妈的肉时,小女生面无表情地告诉他,她吃过自己爸爸的肉,也吃过林家兄弟杀了别的人割下的肉,吃妈妈的肉算不得什么――她用过人肉人的才有的发绿的眼睛带着诡异的笑容盯着沈慕古道:“过几天我还会吃叔叔你的肉,他们还舍不得杀我,肯定先杀你。”
沈慕古崩溃了,他没想到自己没死在丧尸手里,却落入了食人恶魔的手中,被丧尸杀了自己还可能变成丧尸,可被林家两兄弟吃了,只会剩下一幅刮得干干净净的白骨。
就在沈慕古被无尽地恐惧以及饥饿折磨得想要自杀时,林家兄弟却突然改变了主意,两人在客厅里争吵的声音之大,连沈慕古都能听得到。
林家兄弟认为市区里不能永远呆下去,还是农村更安全,两人以前也是农家的孩子,做过农活,只要有田,就饿不死他们,再说,他们自己也过够了吃人肉的日子。两兄弟就出海还是进山争论了很久,最后决定到他们曾经到过的鄞江旁的这所农家乐。
林家兄弟打定主意儿,就开始收集物资,和杀人,欧尚超市就在街对面,只要避开丧尸,还是能从超市里弄到食物的,但问题是,这个城市里可不仅仅只有林家兄弟、沈慕古和小女孩子幸存了下来,周边的幸存者都盯上了欧尚超市。
于是,林家兄弟在前往超市搜索食物时,还多了项工作――偷袭那些幸存者。
原本,欧尚超市足够大,单个的幸存者徒手搬不走多少东西,沈慕古听林家兄弟私下里议论,幸存者们多数是个顾个,就是见面了也只是互相避开,并不争斗。但对林家兄弟来说,杀人,杀幸存者,并不仅仅是为了争夺物资,也是为了能吃到新鲜肉。
就算是欧尚超市,断了电,也一样保存不了新鲜肉,林家兄弟偷袭幸存者,就是为了吃新鲜肉。
他们像烹饪猪肉一样,对人肉煎炒烹炸,放入各种调料,吃得满嘴流油。他们甚至不舍得让沈慕古和小女孩吃肉,当家里搜集了足够多的物资时,他们宁肯让沈慕古和小女孩吃饭,也要把肉留下来自己吃。
原本,林家兄弟一度放弃了前往农村的计划,因为他们发现,城市里的幸存者对别的活人并没有多少警惕心,他们很容易就被伏击,而欧尚就像一个巨大的老鼠夹,引诱着幸存者不断前来。只要守着欧尚,两兄弟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。
只是,尸潮的出现,打破了林家兄弟的美梦,突然涌入城市的大量丧尸不仅让幸存者逃的逃躲的躲,让林家兄弟没有了偷袭目标,就是想进超市也越来越困难。
林家兄弟决定逃出城,两人早就在小区旁边的后塘河准备了一条内河机动船,从后塘河可以直达甬江。
在出发前,林家兄弟在最后一次凌辱了小女孩后,杀了她。
小女孩猜错了,林家兄弟没有杀沈慕古,而是杀了她。
原因很简单,在逃亡的路上,带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能供他们发泄兽欲的小女孩没有一点用处,而沈慕古身为成年人,好歹能当当苦力,以后到了农村,种个田也是个劳力。
当然,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沈慕古比长期挨饿的小女孩肉多,在逃亡的路上,万一断了粮,沈慕古还能让林家兄弟多吃上几口肉呢。
沈慕古瘫坐在泥水里,两眼失去焦点地直视前方,缓缓却清晰地道:“林家兄弟把那个我一直问不出姓名的小女孩带走了,那小孩子被他们拉着瘦得芦柴棒一样的胳膊,走出房间时,还向我笑了笑,也许,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,她已经活够了吧。
“林家兄弟是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杀小女孩的,这样,血都会流在浴缸里,不会浪费了。我没听到女孩子的惨叫,她只是闷哼了一声,就被杀死了。”
“林家兄弟很节俭,女孩子的内脏被清洗干净后,立刻放在锅里煮了,身体和四肢的肉被剁成小块后,用盐腌了起来,那女孩子的头他们也没舍得扔掉,用小刀细细片下了肉,当天中午就炒着吃了。林家兄弟还说,女人和孩子的肉最嫩,不像男人的肉,要放八角桂皮香叶料酒,才能去酸味。小女孩子的肉又嫩又香,以后还得想法子多弄些来吃。”
“闭嘴!不要说了!闭嘴!”谢玲尖叫着,狠狠踢了沈慕古两脚,一转身,呕呕地干吐起来。
王路想到了船上那只黑色塑料袋里隐隐有些发臭的肉,他哑着嗓子难以置信地问:“船上那个黑塑料袋……”他指望着听到沈慕古否定的答案,然而,沈慕古蜷缩在泥水里,无声地点了点头。
王路手里的斧头无力地垂了下来,“他m的,他m的,真他m的该死的两头畜生!”
周春雨牙咬得咯吱作响,红着眼瞪着沈慕古:“我靠你姥姥,你跟着两个食人肉的畜生,你居然没吃人肉?我看你也是个该死的食人杂种。”
沈慕古喃喃道:“我没吃过,我真没吃过,除了那天我刚被抓住时无意中吃过一块。我是人,我不是怪物,我宁肯饿死也不会吃人肉的。林家兄弟留着我,只是想吃我的肉。求求你们,相信我,我没害过人。”
周春雨还想再踢打沈慕古,王路拦住了他:“够了,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,一定要赶紧救出两位老人家,要不然,他们……”王路都不敢说出自己的猜测。
谢玲刚止了呕吐,听到这话,吓了一跳:“不会的,不会的,他们船上不是带了那么多吃的吗?为什么还要吃人肉?”
周春雨恨声道:“小谢,你还是大学生,没走上过社会,不知道这世界上真有这样魔鬼一样... -->>
第二百七十九章这只丧尸会眨眼
沈慕古试着问了问母女俩,但母女俩支吾着不肯说。
这样的肉也不是天天都有,沈慕古被抓后的第三天,林家兄弟又扔了块肉进来,早就饿急了眼的沈慕古把母女俩痛打了一顿,抢到了这块肉――沈慕古虽然是写字楼白痴,但欺负挨饿已久的母女两人却不成问题――虽然肉已经发臭了,但那果然是肉。沈慕古激动得差点流下泪来,他前段时间虽然没饿着,但也已经很久没吃到肉了,特别是断电后,他找到冰箱里的肉都发臭腐烂了。
这让沈慕古更是不解,林家兄弟的肉,是从哪里来的?
这个答案在第五天揭晓了。
这天,林家兄弟进了房间,当着沈慕古的面,弓虽了母女俩人,母女似乎已经麻木了,躺在地上任两个畜生胡作非为,连挣扎都没有尝试一下。
林家兄弟起身后,却并没有走,而是争论起来。
争论是该先吃女儿呢还是先吃母亲。其中一个认为,女儿还小,没多少肉,再养着也是浪费,不如先吃了,另一个则认为,正是因为女儿没肉,应该先吃肉多的母亲,而且女儿还小玩起来爽,留着还能多玩两天。
最后,林家兄弟当着10多岁的女儿和沈慕古的面,把已经没有力气挣扎,只会不断悲声哀求的母亲拖出了房间――不一会儿,客厅里就传来那母亲的半声惨叫,接着,是林家兄弟冷静的声音,互相提醒着把血用盆接着,不要浪费了。
似乎,两人杀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头猪。
沈慕古吓得牙齿咯咯打战。
这天晚上,一块新鲜的滴着血的肉扔进了房间。
沈慕古知道了肉的来历,哪里还敢吃,只会缩在墙角发抖,却是那个暂时逃脱性命之忧的小女生,却捡起来吃了。
沈慕古发着抖问小女生,怎么可以吃自己妈妈的肉时,小女生面无表情地告诉他,她吃过自己爸爸的肉,也吃过林家兄弟杀了别的人割下的肉,吃妈妈的肉算不得什么――她用过人肉人的才有的发绿的眼睛带着诡异的笑容盯着沈慕古道:“过几天我还会吃叔叔你的肉,他们还舍不得杀我,肯定先杀你。”
沈慕古崩溃了,他没想到自己没死在丧尸手里,却落入了食人恶魔的手中,被丧尸杀了自己还可能变成丧尸,可被林家两兄弟吃了,只会剩下一幅刮得干干净净的白骨。
就在沈慕古被无尽地恐惧以及饥饿折磨得想要自杀时,林家兄弟却突然改变了主意,两人在客厅里争吵的声音之大,连沈慕古都能听得到。
林家兄弟认为市区里不能永远呆下去,还是农村更安全,两人以前也是农家的孩子,做过农活,只要有田,就饿不死他们,再说,他们自己也过够了吃人肉的日子。两兄弟就出海还是进山争论了很久,最后决定到他们曾经到过的鄞江旁的这所农家乐。
林家兄弟打定主意儿,就开始收集物资,和杀人,欧尚超市就在街对面,只要避开丧尸,还是能从超市里弄到食物的,但问题是,这个城市里可不仅仅只有林家兄弟、沈慕古和小女孩子幸存了下来,周边的幸存者都盯上了欧尚超市。
于是,林家兄弟在前往超市搜索食物时,还多了项工作――偷袭那些幸存者。
原本,欧尚超市足够大,单个的幸存者徒手搬不走多少东西,沈慕古听林家兄弟私下里议论,幸存者们多数是个顾个,就是见面了也只是互相避开,并不争斗。但对林家兄弟来说,杀人,杀幸存者,并不仅仅是为了争夺物资,也是为了能吃到新鲜肉。
就算是欧尚超市,断了电,也一样保存不了新鲜肉,林家兄弟偷袭幸存者,就是为了吃新鲜肉。
他们像烹饪猪肉一样,对人肉煎炒烹炸,放入各种调料,吃得满嘴流油。他们甚至不舍得让沈慕古和小女孩吃肉,当家里搜集了足够多的物资时,他们宁肯让沈慕古和小女孩吃饭,也要把肉留下来自己吃。
原本,林家兄弟一度放弃了前往农村的计划,因为他们发现,城市里的幸存者对别的活人并没有多少警惕心,他们很容易就被伏击,而欧尚就像一个巨大的老鼠夹,引诱着幸存者不断前来。只要守着欧尚,两兄弟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。
只是,尸潮的出现,打破了林家兄弟的美梦,突然涌入城市的大量丧尸不仅让幸存者逃的逃躲的躲,让林家兄弟没有了偷袭目标,就是想进超市也越来越困难。
林家兄弟决定逃出城,两人早就在小区旁边的后塘河准备了一条内河机动船,从后塘河可以直达甬江。
在出发前,林家兄弟在最后一次凌辱了小女孩后,杀了她。
小女孩猜错了,林家兄弟没有杀沈慕古,而是杀了她。
原因很简单,在逃亡的路上,带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能供他们发泄兽欲的小女孩没有一点用处,而沈慕古身为成年人,好歹能当当苦力,以后到了农村,种个田也是个劳力。
当然,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沈慕古比长期挨饿的小女孩肉多,在逃亡的路上,万一断了粮,沈慕古还能让林家兄弟多吃上几口肉呢。
沈慕古瘫坐在泥水里,两眼失去焦点地直视前方,缓缓却清晰地道:“林家兄弟把那个我一直问不出姓名的小女孩带走了,那小孩子被他们拉着瘦得芦柴棒一样的胳膊,走出房间时,还向我笑了笑,也许,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,她已经活够了吧。
“林家兄弟是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杀小女孩的,这样,血都会流在浴缸里,不会浪费了。我没听到女孩子的惨叫,她只是闷哼了一声,就被杀死了。”
“林家兄弟很节俭,女孩子的内脏被清洗干净后,立刻放在锅里煮了,身体和四肢的肉被剁成小块后,用盐腌了起来,那女孩子的头他们也没舍得扔掉,用小刀细细片下了肉,当天中午就炒着吃了。林家兄弟还说,女人和孩子的肉最嫩,不像男人的肉,要放八角桂皮香叶料酒,才能去酸味。小女孩子的肉又嫩又香,以后还得想法子多弄些来吃。”
“闭嘴!不要说了!闭嘴!”谢玲尖叫着,狠狠踢了沈慕古两脚,一转身,呕呕地干吐起来。
王路想到了船上那只黑色塑料袋里隐隐有些发臭的肉,他哑着嗓子难以置信地问:“船上那个黑塑料袋……”他指望着听到沈慕古否定的答案,然而,沈慕古蜷缩在泥水里,无声地点了点头。
王路手里的斧头无力地垂了下来,“他m的,他m的,真他m的该死的两头畜生!”
周春雨牙咬得咯吱作响,红着眼瞪着沈慕古:“我靠你姥姥,你跟着两个食人肉的畜生,你居然没吃人肉?我看你也是个该死的食人杂种。”
沈慕古喃喃道:“我没吃过,我真没吃过,除了那天我刚被抓住时无意中吃过一块。我是人,我不是怪物,我宁肯饿死也不会吃人肉的。林家兄弟留着我,只是想吃我的肉。求求你们,相信我,我没害过人。”
周春雨还想再踢打沈慕古,王路拦住了他:“够了,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,一定要赶紧救出两位老人家,要不然,他们……”王路都不敢说出自己的猜测。
谢玲刚止了呕吐,听到这话,吓了一跳:“不会的,不会的,他们船上不是带了那么多吃的吗?为什么还要吃人肉?”
周春雨恨声道:“小谢,你还是大学生,没走上过社会,不知道这世界上真有这样魔鬼一样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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