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2章 背入暴菊式的享受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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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二章背入暴菊式的享受
沈慕古跟着周春雨继续前进,不一会儿,就到了一个大坑前,沈慕古一眼就看到了坑里的丧尸,他吃了一惊:“这是新型丧尸,甬港城里也出现过,它们可比一般丧尸要聪明多了,没想到你们居然能完整地抓到它,厉害,真厉害。”
周春雨道:“我们管它们叫智尸。”他扭头对沈慕古道:“下去。”
沈慕古一呆:“你说什么?”
周春雨不耐烦地道:“老子他妹的叫你滚下去,你耳朵聋了?”
沈慕古扑通一下就跪下了:“周师傅,这下面可是丧――智尸啊,我一下去就没命了,那个王师傅不是已经饶了我的命吗?求求你,别杀我,我、我还有用啊。”
周春雨冷哼一声:“你有没有用可不是你说了算,得我们王哥说了算。你下去不?再不下去,老子一刀砍死你。”
看着凶神恶煞的周春雨,沈慕古跪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起来,只是一个劲求饶命,周春雨被他闹得心烦,拎起绑在他身上的绳子,一脚就把沈慕古踹到了坑里。
沈慕古尖声惨叫,但立刻发现周春雨还拉着绳子,自己并没有掉到坑底,下面的智尸虽然扑了过来,却只能在自己脚下徒劳跳跃着。
沈慕古额头冒汗,裤裆也尿湿了一片,尖声喊道:“周师傅,周师傅,求求你别和我开玩笑了,我这人胆子小。”
周春雨哼了一声:“谁和你开玩笑。”随着话音,一松手里的绳子,沈慕古扑通摔到坑底,几乎是同时,智尸就猛地扑了过来。
只是,那智尸扑到中途,突然想到了坑上那人曾经给过自己的教训,它――它居然停住了前扑的身影,蜷缩在沈慕古身边,一动不敢动。
周春雨咦了一声,他原本是想用智尸吓吓沈慕古的,反正那智尸嘴上卡着铁丝,十指早就碎骨,根本伤不了沈慕古,却没想到,当初王路教训智尸让它印象如此深刻,美味的人肉当前,居然也能忍住不扑上去。
周春雨挠了挠头:“喂,蠢货,那是给你玩的,你尽管折腾吧。”
智尸的聪明程度自然还不足以理解这样复杂的命令,就是换条狗,也同样无法理解,但听到周春雨的声音,还以为是训斥它,居然又退开了几步,离得沈慕古远了点。
周春雨无奈地摇了摇头,扔下坑里的一尸一人,大步而去。
沈慕古听着周春雨脚步声远去,原本还在声嘶力竭地呼救声渐渐低落了下来,等他确信周春雨已经离开时,一下子闭住了嘴。
沈慕古看着依然蜷缩在一边的智尸,心里的震惊无以复加――这是群什么人啊!不但在养智尸,而且从某种程度上看,他们还能让智尸听从自己的命令。别的不说,现在智尸美食当前却没有扑上来,就是最好的证明。
沈慕古在甬港市里跟着林家兄弟混时,也曾经遇到过智尸。
那是群远比丧尸要狡猾得多的家伙,因为它们身边总是聚集着许多普通丧尸,想杀智尸前就要费不少手脚先清理普通丧尸,而往往在这个时候,智尸早就逃跑了。没错,和傻头傻脑只知道一个劲扑上来的丧尸不同,智尸能辨别什么是危险,它们在发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,居然转身就逃。而原本聚集在它周边的丧尸们却一心攻击活人,无形中成了智尸逃跑时最好的掩护。
武功高超如林家兄弟,又有沈慕古这台人肉雷达相助,也只是杀过一只智尸。那还是因为那只智尸身边只有6只丧尸小弟的原因。
这座山上的众人,很强!
沈慕古眼神闪烁,这群人不但强,而且很诡异,最起码,那个当头的被称做“王哥”的人,就很古怪。
非常非常古怪。
沈慕古对自己的感应丧尸的能力非常自信,事实上,这能力也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。
当王路命令他在船上感应丧尸时,沈慕古的确感应到了,但是,并不是他当时所说的感应到了什么水下的丧尸――那根本是胡扯蛋!水下面根本屁的丧尸也没有,沈慕古感觉到的是就在自己身边,有一只丧尸!
就在船上,就在自己身边!
沈慕古甚至精确辨认出了这只丧尸的位置――就是王路!
这不会错。绝没有错。
所以沈慕古在这一刹那,失控的惊叫起来。
但几乎是立刻,随着王路莫名其妙地一声惨呼,沈慕古感应到的丧尸消失了。
但沈慕古发誓,自己的确感应到了,在那一刻,王路就是丧尸!这就像林家兄弟是两个食人族一样确信无疑。
这真他妹的见鬼了,这真他妹的有鬼!
沈慕古为了掩盖自己的惊慌,就胡说八道什么水下有丧尸,想搪塞一下,反正大家也不可能真的下水去验真相,没想到误打误撞,鄞江水里还真有谢玲亲手“制造”出来的水丧尸,一时居然被他蒙混过去了。
在来崖山的行程上,沈慕古又悄悄施展了感应功能,但这几次,他都没再感觉到王路身上的丧尸气息。
沈慕古其实很聪明,足够的聪明,要不然,他也不会在末世中手无缚鸡之力却活到现在,更不可能在穷凶极恶的林家兄弟手下活下来,林家兄弟可不是慈善家。
沈慕古很快就发现,那三个人,除了王路鼻子受了点伤外,其他人居然一点伤都没有――我靠,什么时候林家兄弟变得这样弱了?二对三啊,就沈慕古的亲眼所见的经历,林家兄弟绝对可以把三个敌人砍得像西瓜一样一片一片的,更不要说,这三个人中,居然还有个女的了。
可就是这样三个普通的男女――虽然他们自称是警察,但显然也不会武功,却把林家兄弟给杀了,而且是轻轻松松没费多少时间就杀了。
这里面,如果没有“王哥”身上古怪的丧尸感应捣鬼,沈慕古打死也不信。
这真是群古怪、诡异、强大的一群人!
沈慕古突然呵呵轻笑起来,太好了,真是太好了。
在这末世,自己居然能遇上这样一群强者,并且被他们收留,可不是天大的好事。
沈慕古知道,自己的感应酬丧尸能力很特殊,非常非常的少见,反正至今包括林家兄弟在内,再也没发现过别的人有这一能力。物以稀为贵,所以,沈慕古知道,自己很可贵。
林家兄弟不舍得杀自己,那这山上的人也同样不舍得杀自己。
只要自己有用,自己就能安安稳稳活下来。
这就够了,这就够了。这世道,能活下来,吃口热乎乎的饭,就是天大的幸福,不是吗?
自己追求的也不过是这样的生活。更妙的是,山上的人可不是林家兄弟那样的食人者,只要自己老老实实替他们干活,他们并不会来伤害自己。
这里,真是个好地方。
沈慕古心里乐开了花,他扭头看了眼蜷缩在旁边的智尸,甚至觉得这家伙也顺眼起来,这智尸就象山上众人养的宠物,自己也多想成为宠物啊,只要会讨好主人,摇几下尾巴,就能衣食无忧,在生化危机爆发以前,这世上,绝大多数人想当宠物想当狗而不得其门而入呢。
这时,智尸突然动了动,它也察觉到“主人”已经离开了,这时,... -->>
第二百八十二章背入暴菊式的享受
沈慕古跟着周春雨继续前进,不一会儿,就到了一个大坑前,沈慕古一眼就看到了坑里的丧尸,他吃了一惊:“这是新型丧尸,甬港城里也出现过,它们可比一般丧尸要聪明多了,没想到你们居然能完整地抓到它,厉害,真厉害。”
周春雨道:“我们管它们叫智尸。”他扭头对沈慕古道:“下去。”
沈慕古一呆:“你说什么?”
周春雨不耐烦地道:“老子他妹的叫你滚下去,你耳朵聋了?”
沈慕古扑通一下就跪下了:“周师傅,这下面可是丧――智尸啊,我一下去就没命了,那个王师傅不是已经饶了我的命吗?求求你,别杀我,我、我还有用啊。”
周春雨冷哼一声:“你有没有用可不是你说了算,得我们王哥说了算。你下去不?再不下去,老子一刀砍死你。”
看着凶神恶煞的周春雨,沈慕古跪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起来,只是一个劲求饶命,周春雨被他闹得心烦,拎起绑在他身上的绳子,一脚就把沈慕古踹到了坑里。
沈慕古尖声惨叫,但立刻发现周春雨还拉着绳子,自己并没有掉到坑底,下面的智尸虽然扑了过来,却只能在自己脚下徒劳跳跃着。
沈慕古额头冒汗,裤裆也尿湿了一片,尖声喊道:“周师傅,周师傅,求求你别和我开玩笑了,我这人胆子小。”
周春雨哼了一声:“谁和你开玩笑。”随着话音,一松手里的绳子,沈慕古扑通摔到坑底,几乎是同时,智尸就猛地扑了过来。
只是,那智尸扑到中途,突然想到了坑上那人曾经给过自己的教训,它――它居然停住了前扑的身影,蜷缩在沈慕古身边,一动不敢动。
周春雨咦了一声,他原本是想用智尸吓吓沈慕古的,反正那智尸嘴上卡着铁丝,十指早就碎骨,根本伤不了沈慕古,却没想到,当初王路教训智尸让它印象如此深刻,美味的人肉当前,居然也能忍住不扑上去。
周春雨挠了挠头:“喂,蠢货,那是给你玩的,你尽管折腾吧。”
智尸的聪明程度自然还不足以理解这样复杂的命令,就是换条狗,也同样无法理解,但听到周春雨的声音,还以为是训斥它,居然又退开了几步,离得沈慕古远了点。
周春雨无奈地摇了摇头,扔下坑里的一尸一人,大步而去。
沈慕古听着周春雨脚步声远去,原本还在声嘶力竭地呼救声渐渐低落了下来,等他确信周春雨已经离开时,一下子闭住了嘴。
沈慕古看着依然蜷缩在一边的智尸,心里的震惊无以复加――这是群什么人啊!不但在养智尸,而且从某种程度上看,他们还能让智尸听从自己的命令。别的不说,现在智尸美食当前却没有扑上来,就是最好的证明。
沈慕古在甬港市里跟着林家兄弟混时,也曾经遇到过智尸。
那是群远比丧尸要狡猾得多的家伙,因为它们身边总是聚集着许多普通丧尸,想杀智尸前就要费不少手脚先清理普通丧尸,而往往在这个时候,智尸早就逃跑了。没错,和傻头傻脑只知道一个劲扑上来的丧尸不同,智尸能辨别什么是危险,它们在发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,居然转身就逃。而原本聚集在它周边的丧尸们却一心攻击活人,无形中成了智尸逃跑时最好的掩护。
武功高超如林家兄弟,又有沈慕古这台人肉雷达相助,也只是杀过一只智尸。那还是因为那只智尸身边只有6只丧尸小弟的原因。
这座山上的众人,很强!
沈慕古眼神闪烁,这群人不但强,而且很诡异,最起码,那个当头的被称做“王哥”的人,就很古怪。
非常非常古怪。
沈慕古对自己的感应丧尸的能力非常自信,事实上,这能力也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。
当王路命令他在船上感应丧尸时,沈慕古的确感应到了,但是,并不是他当时所说的感应到了什么水下的丧尸――那根本是胡扯蛋!水下面根本屁的丧尸也没有,沈慕古感觉到的是就在自己身边,有一只丧尸!
就在船上,就在自己身边!
沈慕古甚至精确辨认出了这只丧尸的位置――就是王路!
这不会错。绝没有错。
所以沈慕古在这一刹那,失控的惊叫起来。
但几乎是立刻,随着王路莫名其妙地一声惨呼,沈慕古感应到的丧尸消失了。
但沈慕古发誓,自己的确感应到了,在那一刻,王路就是丧尸!这就像林家兄弟是两个食人族一样确信无疑。
这真他妹的见鬼了,这真他妹的有鬼!
沈慕古为了掩盖自己的惊慌,就胡说八道什么水下有丧尸,想搪塞一下,反正大家也不可能真的下水去验真相,没想到误打误撞,鄞江水里还真有谢玲亲手“制造”出来的水丧尸,一时居然被他蒙混过去了。
在来崖山的行程上,沈慕古又悄悄施展了感应功能,但这几次,他都没再感觉到王路身上的丧尸气息。
沈慕古其实很聪明,足够的聪明,要不然,他也不会在末世中手无缚鸡之力却活到现在,更不可能在穷凶极恶的林家兄弟手下活下来,林家兄弟可不是慈善家。
沈慕古很快就发现,那三个人,除了王路鼻子受了点伤外,其他人居然一点伤都没有――我靠,什么时候林家兄弟变得这样弱了?二对三啊,就沈慕古的亲眼所见的经历,林家兄弟绝对可以把三个敌人砍得像西瓜一样一片一片的,更不要说,这三个人中,居然还有个女的了。
可就是这样三个普通的男女――虽然他们自称是警察,但显然也不会武功,却把林家兄弟给杀了,而且是轻轻松松没费多少时间就杀了。
这里面,如果没有“王哥”身上古怪的丧尸感应捣鬼,沈慕古打死也不信。
这真是群古怪、诡异、强大的一群人!
沈慕古突然呵呵轻笑起来,太好了,真是太好了。
在这末世,自己居然能遇上这样一群强者,并且被他们收留,可不是天大的好事。
沈慕古知道,自己的感应酬丧尸能力很特殊,非常非常的少见,反正至今包括林家兄弟在内,再也没发现过别的人有这一能力。物以稀为贵,所以,沈慕古知道,自己很可贵。
林家兄弟不舍得杀自己,那这山上的人也同样不舍得杀自己。
只要自己有用,自己就能安安稳稳活下来。
这就够了,这就够了。这世道,能活下来,吃口热乎乎的饭,就是天大的幸福,不是吗?
自己追求的也不过是这样的生活。更妙的是,山上的人可不是林家兄弟那样的食人者,只要自己老老实实替他们干活,他们并不会来伤害自己。
这里,真是个好地方。
沈慕古心里乐开了花,他扭头看了眼蜷缩在旁边的智尸,甚至觉得这家伙也顺眼起来,这智尸就象山上众人养的宠物,自己也多想成为宠物啊,只要会讨好主人,摇几下尾巴,就能衣食无忧,在生化危机爆发以前,这世上,绝大多数人想当宠物想当狗而不得其门而入呢。
这时,智尸突然动了动,它也察觉到“主人”已经离开了,这时,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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