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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日的大雪依旧下的很美,湖州的雪并不是一如既往的冷漠,因为有在乎的人,雪下的有一丝人情味。红萝今日穿了一身泣血衣袍,搭配一双红艳雪地靴,人比花娇,精神气还不错。自从上次生病之后,身子一直不大好,她哥哥让她穿了很多。哥哥是恨不得将所有的衣裳都穿在她身上的。
伊文哥哥近来真的做起了居家好男人,三天两头给她做好吃的,就吃的这般胖了,其实女人胖一些也没什么不好,哥哥说她再胖些可能会更好。果真男人和女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。
湖州虽在南边,但是冬天却有许多北方也比不了的意趣。湖州的冬天依旧很冷,棒打狍子瓢舀鱼,野鸡飞到饭锅里,除却鱼,什么都有。在雪地里跑了一会儿之后,有些跑不动了,红萝就蹲在地上拿了根树枝画圈圈,边画边等哥哥来接她。
今儿她央求她哥哥带她出来看雪,哥哥原本是不愿意的,但是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,便带她出来了。这一处离家有些远,临近暗泽荷塘,河面上结了冰,千里冰封万里飘雪,这场雪下了许久,连天的惨白将一切都覆盖,哥哥说暗泽中有鱼,叫她待在原地等他。
湖州这地方,能吃到鱼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儿,哥哥说有鱼,她自然相信他,哥哥许诺过的事情,一定会办到。
顾墨远远见着红萝,是个意外。大婚三日之后,式微回娘家省亲,他是陪她一道去的,去了却只有他一个人回来,式微便留下来照顾她病中的爹爹。他有些理解她,式微是个好女人,只是不适合他。对于她的遭遇,他深表同情,但是只能对她说声对不起,他爱上的是别人。
这些日子顾墨一直很忙,虽然忙,但是忙不出个所以然。一闲下来,就想起他的小女人,想她有没有好好吃饭,夜晚是不是失眠。是不是又长高了。她确实长高了,即便她蹲着,他亦能瞧出个大概,她靠着他肩膀的距离刚刚好。今日她一身泣血的红,那是茫茫大雪中轻绽的红梅,万里飞雪都是她的陪衬。饶是红梅,也开不出她这分姿色,不用雕饰,天然之色。他最爱的她的颜色。
与花作比,向来是人比黄花瘦。与人相比,一向恐遭群芳妒。花与人,如此密不可分。因为花娇似人,人面若花,花与人,自古有着不解之缘,美好的东西,要人好好珍惜。
他是真心想要珍惜她的,即便现在没有机会,能够在边上看她几眼,顾墨也觉得很满足。王府那个地方,其实不大适合她。她还这么小,这么灿烂的一朵花,就该临寒而开。
雪下得很大,眼前雾煞煞的一片,她的身影有些模糊,只觉她身子纤细,面容姣好,是不用人夸的好颜色。眉眼好,脾气也好,年岁也好,什么都还好,说不上来的好。
只见她缓缓站起身,膝盖上的小手套掉落在地,她伸出上手,捧着掌心的雪轻轻一吹,掌中雪,却是融化在他的心底,他想走过去,拾起她的小手套,她却望向别处,扑进别人怀中。
“哥哥,你真的抓到鱼了?”红萝惊喜,哥哥承诺过的事情,定然会做到,她一直很惊喜,哥哥带给过她很多惊喜。这种惊喜与感动,是别人无法给予的。
红萝犹记得那年春天,那年她才九岁,哥哥其实比她大不了多少,是如今豆豆哥的年岁,那时候他们家还很穷,虽然现在也不富裕。她小的时候,看到街上卖糖人的很是想吃,就拉住她哥哥的袖子弱弱道:“哥哥,其实那种东西只有小孩子才喜欢吧,我看着其实一点也不喜欢。”她喜欢得不得了,可是没有钱买,怎么办呢?有钱人家的小儿子说让哥哥打架,说打赢了就将那满满的一盘糖人都送给他。但是这个打架不是和人打,是和狗。
他这是不将他们当人看罢。其实这样的人,在湖州这地方也少,现在基本没有了。红萝想起小时候,倒是没有多大怨恨,没有经历过一番甘难辛苦,便不会珍惜,所以她一直很感恩。
红萝那时候虽然很小,但也知道尊严,她拉着哥哥的手,悄悄地说:“哥哥,我突然就不想吃了,那什么糖人,其实一点也不好吃吧。”她吧嗒了一下嘴,回头望了一眼,拉着哥哥要走。
哥哥其实很懂她,知道她很想吃,就为她打架。后来他打赢了,将那条恶狗给打死了,有钱人家的儿子也没兑换诺言给他们糖人,而是将他们告到了王爷哪里。那时候王爷刚来,根本就没理会这件事,对有钱人家,也是听之任之,这么想起来,红萝其实有些怨恨他。
后来听说了王爷的英雄事迹,就将这件小事给忘了,现在想起来,心里怪难受的。哥哥的袖子被撩起,当初被那恶狗咬过留下一条深深的印子,现在还隐隐能看得出。哥哥那时候应该很疼吧,脸上身上都是伤,回家后又被爹爹骂了一顿,可是哥哥什么也没说。
红萝从那个时候起,便彻底不想吃糖人了,每次见着别人吃,都像是咬在哥哥身上一样,心中揪疼,疼在心上,所以想着要对他更好一些。
“还疼吗,哥哥?”小嘴凑上去,在他那个伤疤上亲了亲。
伊文摸摸她的头,不甚在意一笑:“傻丫头,怎么还会疼呢?只是留着印子,很难看吧。”
“怎么会难看呢?”红萝又心疼地凑上去摸了摸,她的手很暖和,哥哥的袖子挽着,半截手臂很凉,想为他捂热。他总是这样,宁愿自己挨饿受冻,都舍不得她受一点伤,这么好的哥哥,翻遍整个世间也难找吧。爱慕王爷的人那么多,她只是其中一个。喜欢哥哥的人那么多,她却只有一个哥哥。
红萝眨了眨眼,抬头望了望天空,万里银白,滔天怒雪,天和地好像连在了一起,将她和哥哥的心也连在了一起,无论多大的风雪也不会将彼此分开。
“怎么会难看呢?”红萝又笑笑:“其实我瞧着,是很性感的模样,一点都不难看。”这是哥哥为她受的,一定是世间最美的一个伤疤。其实哥哥不知道,她肩上亦有一个伤疤。
那也是许久之前的事了。那一日,她照例去山上采蘑菇。那时候下了雨,她一脚没踩稳,就摔了一跤,摔了一跤其实不算什么,她起身的时候又没站稳,脚下一滑,篮子掉到了一个小山丘下面,她伸手去取,就这样掉了下去,摔得鼻青脸肿的,还被几株带刺的枝叶划伤了手臂,肩头至今还有一个蜿蜒的痕迹。
因为她都是心甘情愿的,所以不觉得疼。现在想起来,其实还有些疼。她那么尽心尽力,只为讨他欢心,他却不知道,这也不能怪他。他已经娶了逼人。
伊文拉起她的手,将她发间的细雪拂去,带好毡帽,将她揽进怀中,边走边轻声责备:“怎么不带好帽子呢,万一又感染风寒,传染给我怎么办?”
红萝在他怀中蹭了蹭:“那你怎么不将衣服穿好呢,半截手臂露在外面,冻坏了怎么办?”
哥哥和她,不知道谁欠谁多一些,谁心疼谁多一些。
伊文提在手中的几条小鲤鱼用竹线儿串着,很是活泼可爱。红萝边走边问:“哥哥,你觉得是清蒸好吃,还是红烧好吃?”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清脆动听。
伊文刮刮她小巧的鼻子:“你决定吧,怎么都好。”
“其实吧,还有一种做法应该也很好,但是我没有做过……”
“嗯,那你就试试看,等吃腻了,我们再换一种。”
“……”
顾墨望着两人越走越远的背影,神情一阵恍惚,这样的两人,恍若天人,这才是绝配吧。两人走过他的视线,却无一回过头来看他,他们就又这样,失之交臂了。
……
浑浑噩噩过了一个新年,成衣店是没开成,为别人做嫁衣这种事儿,却没有勇气再做了。绣花不成,便养花,总之不能让自己闲下来。
哥哥最近闲来无事,倒真的在院子里挑水种桑麻。春日里阳光正好,院中几株白果树正翻新芽。暖风微凉,院中迷蒙着淡淡花香,院中种了好些她喜欢的花,热烈的颜色铺满整个院子,仿佛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。
哥哥在小木屋旁边又修了一间小屋子,说以备不时之需。他大概是为他未来的儿子修的罢,死鸭子嘴硬,分明就是想成婚了。墨王爷大婚才几个月,听说他府上又多了一位夫人,她竟然喜欢过一个花心的人,当初真的是看走眼了。不过这也没什么嘛,男人三妻四妾的,实在太正常,不过她哥哥嘛,她是决计不会让他娶很多嫂子的。一来人多难养活,二来人多眼杂,容易产生家庭矛盾,到时候纠纷了很难调和,而且她伊文哥哥长得这般好,为他争风吃醋的女人也很多,伊文哥哥也不好偏心哪一个。最重要的是,哥哥找的那个人,必须要懂得照顾他,一辈子只对他好。
红萝她一番胡思乱想,却不是她哥哥的心思。她哥哥哪里想的是娶妻,他想的,不过是未雨绸缪,用得上用不上且不论,先修着总是好的。不仅如此,还将她屋子里的竹榻给换了,换成了木榻,哥哥说这样就不会太凉,哥哥他真是贴心。
湖州这个地方,气候特殊,原本只有两季,冬季和夏季。因为冬季太冷,夏季太热,没有分明的四季而头疼。夏天和冬天,究竟从哪里断开来,才是一个分明呢?就像悲伤或快乐,从哪里割裂开,才是一个绝对?珍藏与想念,哪一个更深刻更绝对?这不是人能回答的问题。
谋事在天,成事在人。
红萝一边浣衣,一边问她哥哥:“哥哥,那位灼灼美人儿怎么都不来找你了呢?是不是看你没有事情做,整天闲着,觉得你不是个可靠的依靠了?”
伊文在一旁编织一张小竹凳,方便她坐着浣衣,冷眼一挑:“怎么,你觉得我不是个好依靠,那谁才是个好依靠?”
红萝媚眼一挑,瞪他一眼:“我何时说你不是个好依靠了,你倒是很能意会啊,你这么误会我,很有意思?”红萝没好气,又继续浣衣,哥哥就是她这辈子的依靠,只有依靠着他的时候,她才会心安理得,因为他们是一家人。去年她在王府的那几天,其实很没有安全感,王府那地方,不是她的归属。不适合的地方,就像不适合的人一样,再强求亦没有用,以后便也不会去想了。人总要经历过某些事情,才懂得放弃,许多事情不必强求。
“你好像很希望我被别的女人缠上?我被她缠上,于你有什么好处?”伊文说着话,已经走近她身边。
红萝停下手中的活儿想了想,点点头,嘴角微翘淡淡一笑:“那大概就是,她会给你送好吃的,我也会有口福。”
哥哥在她头上轻轻一敲:“吃货,坐下吧。”其实小丫头哪里知道呢,道公曾私下找过他,让他娶了他女儿灼灼,可他是什么人?他会平白无故受人威胁?越是威胁他越是不干,而且还是那个什么墨王爷不要的人,他更不会要。道公又如何,就是皇帝老儿威胁他,他也不一定接受他的威胁。打铁不让干了,还真当他活不下去?道公倒是看得起他,只是这件事,他是决计不会让红萝知晓的,他不会让她担心。
红萝不拒绝他的好意,也不理会他的心思。这凳子坐着,倒是刚刚合适。
小木屋旁边挖了一口井,井水清冽甘甜,方便做饭取用。井上原本没有盖子,近来哥哥他改造了一下,只留了一个小口,哥哥戏谑地说,怕她取水掉进井里,他这个担心的确是多余的,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儿,他贴心如此,红萝也不好说什么。水井外边儿,用砌石搭成了一方小台,她便是在石台上浣衣,水中甚至养了几尾小鱼,鱼在水中游,人在画中游,哥哥想的何其周到。
哥哥他做这些,其实是想逗她开心吧。女儿家有女儿家的倔强,其实她没有多脆弱,只是习惯了他为她做的,心存感激,默默承受。这个世界上,对自己好的,一个足矣。
爹爹在家门口的大槐树下抽大烟,对院中两人的话不发表任何看法。看着寂静的远方,不知道想些什么。岁月寂守,似暮年老人,将这座小镇深静又悠远地凝望。爹爹眼中有一方辽阔的世界,寂寞荒蛮却富有,只是他们不能懂罢了。每个人都有这么一方小天地,荒蛮之地,富饶之地,存放着自己的心。人心质朴浑厚,这方世界便能长久。爹爹和哥哥是这种坚守,她一定也是这种坚守。
生了几场病,过了一个大冬天,红萝发现自己好像一下子长大了,原本的那些贪玩心思也就收了,也没有什么别的念想,只想一心一意过日子。如她所说,这个世界,不是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的。
而红萝不知道的,自那日见她和她哥哥远远走过,顾墨回去不久也生了一场大病,差点要了他一条命,心爱之人的打击,那才是打击。经年累月的沙场生活,风霜侵蚀过的身体,旧病复发了,横在腰间的那一条长痕,折腾了他半条命,好像分不清是疼,还是疼。越是疼,他就越清晰,就越是想她,越想她,就越疼。病中那些时日,他特别想吃蘑菇,特别希望红萝给他送蘑菇。但不是吃蘑菇的季节,红萝亦没有去看他,顾墨觉得挺伤情。
其实就算不送蘑菇,她能去看看他也好啊,可是她没有,是他将她赶走了。顾墨亦是浑浑噩噩过了个新年,身子渐渐好了,也常去街头行走,但是从未遇见过她。以前她挺喜欢在街头玩耍的,但是近来总也没出现。他去过他哥哥的铁铺等她,铁铺关门了,她也没有出现。
人生能够几回错,人生能有几回错过,他们没有错,只是在不停地错过。
……
“卖花膏了,卖花膏了,好用的花膏,女人用了更漂亮,男人用了更英俊……”又是一个赶集日,红萝就坐在巷子口吆喝,一上午的生意倒是不错。红萝此生做的最聪明的一件事儿,就是将自己种的花,做成了花膏来卖。
“如果有人问我,我一定会告诉她,我是用了花膏才长得这么漂亮的,可是没有人,因我本身就是个漂亮姑娘……”红萝在心里一番自恋着,不觉呢喃出声儿。有人来买,她就毫不夸张地解释:“你们知道你们为什么不漂亮不英俊没有人喜欢吗,那是因为你们没有用过我做的花膏。”经她这么一宣传,陆陆续续有人前来,这些人中自然就包括顾墨和他那小妾云裳,不过红萝并不曾知晓。眼看着就要卖光光收摊,红萝拍拍身上的碎末,站起身来。哎,有些头晕~
今儿哥哥出远门了,临行前交代豆豆哥来帮她,豆豆哥临时身体不舒服,红萝见他在也没什么事,就让他先回去了。哎,真的有些晕,不知道会不会有传说中的英俊公子出来扶她一扶,红萝轻轻一笑,一双大手向她横过来,不盈一握的小蛮腰被那双大手轻轻揽着。她揉了揉额头,说了声:“谢谢啊。”也没有多看,又继续收摊。剩下的明儿个再卖好了,先找个地儿吃饭。习惯了哥哥给她做饭,嘴养刁了,哥哥不在,她就有些懒。哦,对了,哥哥是送爹爹去别处了,听说是去会个老故人,红萝也没多问。
“你又看不见我是么?”顾墨在一旁轻笑着看她,岁月沉淀的一张俊颜,风华绝代,只是多了些病后的苍白。小丫头还是这么活泼漂亮,脸上的表情却是更淡了,性子收敛了些。
红萝忍不住想要发作,那人握在她腰上的大手并没有离开,他这是要占她的便宜?红萝刚要出手推开他,伸在半空的手还未来得及放下,就被他带着一个踉跄,砸进了他怀中。红萝哎呀一声,厌恶地推开他,抬起头来一惊:“呀,是你啊,几日不见,你有新欢了呀?”果真是王府出来的人,没一个好东西!
这话听在顾墨耳中,微微有些讽刺,对啊,他被逼着,又有新欢了,这个管家的身份,在她眼中一定糟透了吧,其实无论他换什么身份,他在她眼中的形象,也一定糟透了。不过顾墨转念一想,她此番说这个话,分明是带着醋意的,看来她对他,还是有些上心的,虽然他这时候只是个管家。
她一上心,他便高兴,看来他还是比较有戏,名声好不好他也不大关心,名声是浮云,反正是管家的名声,而且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真相。她知道真相之后,一定会原谅他,他有这个自信。看来她比想象中的,要更可爱一些,顾墨望着红萝那微嘟的红唇,粉扑扑的小脸,吹弹可破的肌肤,一颦一笑,女儿家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她的美不同于别人,三分沉静七分灵动,是活泼的美,女儿家天生的气质。顾墨最爱她淡粉的唇,还是那么清晰的颜色,他最爱的颜色,最想要亲吻触摸的柔软。不知道是被晒的,还是自自然然的,她脸上韵出几朵红晕,看上去煞是迷人。她生气的样子,开心的样子,皱眉的样子,她每一个样子,都是那么迷人。每一个动人的眼神,无不都在吸引着他,在他脑中一点点深刻,这样的她,叫他怎么割舍得下?
“你不是卖花膏么,还有多少,给我打包好我都要了。”眼前的美人儿,也一并要了,愿不愿意呢?
红萝望向一旁自始至终没有说话的女人。她一身红绿相间的纱衣,姿容绝丽,妖娆贵气,这样的女人,就该是让君王不早朝的光辉写照,管家倒是很有眼光,也很有福气,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人。她不说话,但是更显得迷人有魅力,特别是她的眼睛,微微一眨,甚是勾人。
对于王府的这个管家,红萝没有多大反感,他帮过她,但是后来他出卖了她,她亦不恨他,也不想跟他有多大交集罢,最好是没有交集罢。
“是这位姑娘要买么?”红萝嘟着嘴,嗤嗤地问。其实她皮肤这么好,根本不需要用这个,而且王府的管家那么有钱,一定会给她买更好的。
红萝心里微微气不过,气道:“若是这位姑娘要买,我看大可不必了,女儿家的美是天生的,这位姑娘虽然长得不错,但是和我比起来,还是有些差距的,她若是想养出我这么好的肌肤,这辈子恐怕没办法了,除非钻回娘亲肚子里再生一回。”红萝说罢,抬眸瞟了瞟管家身侧的女人,只见那女人脸都气绿了,但是没有发作。
“王……王公子,要不我们去别处瞧瞧吧。”云裳望着王爷望着眼前女人的表情,那是男人望着女人的表情,直勾勾的眼神,女人的直觉告诉她,他们之间不简单。这些年她不在他身边,他喜欢别人了么?她拉着顾墨要走,但是顾墨站在原地不动。
顾墨被红萝这番话给震惊到了,他女人倒是很有觉悟,这番话说到他心坎儿里去了。她能这样说出来,他觉得很开心。顾墨揽着身侧美人儿的腰,眨眼一笑:“慌什么,难得小丫头一番好心思,她这个花膏做的甚好,对皮肤没有多大伤害,我看可以试试。”说罢又回过头来对红萝:“你这个花膏,可以试用么?”他这样问,其实早就瞟到一旁散装的花膏。
红萝怒了努嘴,道:“试用倒是可以试用,但是我就不想给你的女人试用,你能奈我何?”红萝... -->>
冬日的大雪依旧下的很美,湖州的雪并不是一如既往的冷漠,因为有在乎的人,雪下的有一丝人情味。红萝今日穿了一身泣血衣袍,搭配一双红艳雪地靴,人比花娇,精神气还不错。自从上次生病之后,身子一直不大好,她哥哥让她穿了很多。哥哥是恨不得将所有的衣裳都穿在她身上的。
伊文哥哥近来真的做起了居家好男人,三天两头给她做好吃的,就吃的这般胖了,其实女人胖一些也没什么不好,哥哥说她再胖些可能会更好。果真男人和女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。
湖州虽在南边,但是冬天却有许多北方也比不了的意趣。湖州的冬天依旧很冷,棒打狍子瓢舀鱼,野鸡飞到饭锅里,除却鱼,什么都有。在雪地里跑了一会儿之后,有些跑不动了,红萝就蹲在地上拿了根树枝画圈圈,边画边等哥哥来接她。
今儿她央求她哥哥带她出来看雪,哥哥原本是不愿意的,但是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,便带她出来了。这一处离家有些远,临近暗泽荷塘,河面上结了冰,千里冰封万里飘雪,这场雪下了许久,连天的惨白将一切都覆盖,哥哥说暗泽中有鱼,叫她待在原地等他。
湖州这地方,能吃到鱼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儿,哥哥说有鱼,她自然相信他,哥哥许诺过的事情,一定会办到。
顾墨远远见着红萝,是个意外。大婚三日之后,式微回娘家省亲,他是陪她一道去的,去了却只有他一个人回来,式微便留下来照顾她病中的爹爹。他有些理解她,式微是个好女人,只是不适合他。对于她的遭遇,他深表同情,但是只能对她说声对不起,他爱上的是别人。
这些日子顾墨一直很忙,虽然忙,但是忙不出个所以然。一闲下来,就想起他的小女人,想她有没有好好吃饭,夜晚是不是失眠。是不是又长高了。她确实长高了,即便她蹲着,他亦能瞧出个大概,她靠着他肩膀的距离刚刚好。今日她一身泣血的红,那是茫茫大雪中轻绽的红梅,万里飞雪都是她的陪衬。饶是红梅,也开不出她这分姿色,不用雕饰,天然之色。他最爱的她的颜色。
与花作比,向来是人比黄花瘦。与人相比,一向恐遭群芳妒。花与人,如此密不可分。因为花娇似人,人面若花,花与人,自古有着不解之缘,美好的东西,要人好好珍惜。
他是真心想要珍惜她的,即便现在没有机会,能够在边上看她几眼,顾墨也觉得很满足。王府那个地方,其实不大适合她。她还这么小,这么灿烂的一朵花,就该临寒而开。
雪下得很大,眼前雾煞煞的一片,她的身影有些模糊,只觉她身子纤细,面容姣好,是不用人夸的好颜色。眉眼好,脾气也好,年岁也好,什么都还好,说不上来的好。
只见她缓缓站起身,膝盖上的小手套掉落在地,她伸出上手,捧着掌心的雪轻轻一吹,掌中雪,却是融化在他的心底,他想走过去,拾起她的小手套,她却望向别处,扑进别人怀中。
“哥哥,你真的抓到鱼了?”红萝惊喜,哥哥承诺过的事情,定然会做到,她一直很惊喜,哥哥带给过她很多惊喜。这种惊喜与感动,是别人无法给予的。
红萝犹记得那年春天,那年她才九岁,哥哥其实比她大不了多少,是如今豆豆哥的年岁,那时候他们家还很穷,虽然现在也不富裕。她小的时候,看到街上卖糖人的很是想吃,就拉住她哥哥的袖子弱弱道:“哥哥,其实那种东西只有小孩子才喜欢吧,我看着其实一点也不喜欢。”她喜欢得不得了,可是没有钱买,怎么办呢?有钱人家的小儿子说让哥哥打架,说打赢了就将那满满的一盘糖人都送给他。但是这个打架不是和人打,是和狗。
他这是不将他们当人看罢。其实这样的人,在湖州这地方也少,现在基本没有了。红萝想起小时候,倒是没有多大怨恨,没有经历过一番甘难辛苦,便不会珍惜,所以她一直很感恩。
红萝那时候虽然很小,但也知道尊严,她拉着哥哥的手,悄悄地说:“哥哥,我突然就不想吃了,那什么糖人,其实一点也不好吃吧。”她吧嗒了一下嘴,回头望了一眼,拉着哥哥要走。
哥哥其实很懂她,知道她很想吃,就为她打架。后来他打赢了,将那条恶狗给打死了,有钱人家的儿子也没兑换诺言给他们糖人,而是将他们告到了王爷哪里。那时候王爷刚来,根本就没理会这件事,对有钱人家,也是听之任之,这么想起来,红萝其实有些怨恨他。
后来听说了王爷的英雄事迹,就将这件小事给忘了,现在想起来,心里怪难受的。哥哥的袖子被撩起,当初被那恶狗咬过留下一条深深的印子,现在还隐隐能看得出。哥哥那时候应该很疼吧,脸上身上都是伤,回家后又被爹爹骂了一顿,可是哥哥什么也没说。
红萝从那个时候起,便彻底不想吃糖人了,每次见着别人吃,都像是咬在哥哥身上一样,心中揪疼,疼在心上,所以想着要对他更好一些。
“还疼吗,哥哥?”小嘴凑上去,在他那个伤疤上亲了亲。
伊文摸摸她的头,不甚在意一笑:“傻丫头,怎么还会疼呢?只是留着印子,很难看吧。”
“怎么会难看呢?”红萝又心疼地凑上去摸了摸,她的手很暖和,哥哥的袖子挽着,半截手臂很凉,想为他捂热。他总是这样,宁愿自己挨饿受冻,都舍不得她受一点伤,这么好的哥哥,翻遍整个世间也难找吧。爱慕王爷的人那么多,她只是其中一个。喜欢哥哥的人那么多,她却只有一个哥哥。
红萝眨了眨眼,抬头望了望天空,万里银白,滔天怒雪,天和地好像连在了一起,将她和哥哥的心也连在了一起,无论多大的风雪也不会将彼此分开。
“怎么会难看呢?”红萝又笑笑:“其实我瞧着,是很性感的模样,一点都不难看。”这是哥哥为她受的,一定是世间最美的一个伤疤。其实哥哥不知道,她肩上亦有一个伤疤。
那也是许久之前的事了。那一日,她照例去山上采蘑菇。那时候下了雨,她一脚没踩稳,就摔了一跤,摔了一跤其实不算什么,她起身的时候又没站稳,脚下一滑,篮子掉到了一个小山丘下面,她伸手去取,就这样掉了下去,摔得鼻青脸肿的,还被几株带刺的枝叶划伤了手臂,肩头至今还有一个蜿蜒的痕迹。
因为她都是心甘情愿的,所以不觉得疼。现在想起来,其实还有些疼。她那么尽心尽力,只为讨他欢心,他却不知道,这也不能怪他。他已经娶了逼人。
伊文拉起她的手,将她发间的细雪拂去,带好毡帽,将她揽进怀中,边走边轻声责备:“怎么不带好帽子呢,万一又感染风寒,传染给我怎么办?”
红萝在他怀中蹭了蹭:“那你怎么不将衣服穿好呢,半截手臂露在外面,冻坏了怎么办?”
哥哥和她,不知道谁欠谁多一些,谁心疼谁多一些。
伊文提在手中的几条小鲤鱼用竹线儿串着,很是活泼可爱。红萝边走边问:“哥哥,你觉得是清蒸好吃,还是红烧好吃?”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清脆动听。
伊文刮刮她小巧的鼻子:“你决定吧,怎么都好。”
“其实吧,还有一种做法应该也很好,但是我没有做过……”
“嗯,那你就试试看,等吃腻了,我们再换一种。”
“……”
顾墨望着两人越走越远的背影,神情一阵恍惚,这样的两人,恍若天人,这才是绝配吧。两人走过他的视线,却无一回过头来看他,他们就又这样,失之交臂了。
……
浑浑噩噩过了一个新年,成衣店是没开成,为别人做嫁衣这种事儿,却没有勇气再做了。绣花不成,便养花,总之不能让自己闲下来。
哥哥最近闲来无事,倒真的在院子里挑水种桑麻。春日里阳光正好,院中几株白果树正翻新芽。暖风微凉,院中迷蒙着淡淡花香,院中种了好些她喜欢的花,热烈的颜色铺满整个院子,仿佛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。
哥哥在小木屋旁边又修了一间小屋子,说以备不时之需。他大概是为他未来的儿子修的罢,死鸭子嘴硬,分明就是想成婚了。墨王爷大婚才几个月,听说他府上又多了一位夫人,她竟然喜欢过一个花心的人,当初真的是看走眼了。不过这也没什么嘛,男人三妻四妾的,实在太正常,不过她哥哥嘛,她是决计不会让他娶很多嫂子的。一来人多难养活,二来人多眼杂,容易产生家庭矛盾,到时候纠纷了很难调和,而且她伊文哥哥长得这般好,为他争风吃醋的女人也很多,伊文哥哥也不好偏心哪一个。最重要的是,哥哥找的那个人,必须要懂得照顾他,一辈子只对他好。
红萝她一番胡思乱想,却不是她哥哥的心思。她哥哥哪里想的是娶妻,他想的,不过是未雨绸缪,用得上用不上且不论,先修着总是好的。不仅如此,还将她屋子里的竹榻给换了,换成了木榻,哥哥说这样就不会太凉,哥哥他真是贴心。
湖州这个地方,气候特殊,原本只有两季,冬季和夏季。因为冬季太冷,夏季太热,没有分明的四季而头疼。夏天和冬天,究竟从哪里断开来,才是一个分明呢?就像悲伤或快乐,从哪里割裂开,才是一个绝对?珍藏与想念,哪一个更深刻更绝对?这不是人能回答的问题。
谋事在天,成事在人。
红萝一边浣衣,一边问她哥哥:“哥哥,那位灼灼美人儿怎么都不来找你了呢?是不是看你没有事情做,整天闲着,觉得你不是个可靠的依靠了?”
伊文在一旁编织一张小竹凳,方便她坐着浣衣,冷眼一挑:“怎么,你觉得我不是个好依靠,那谁才是个好依靠?”
红萝媚眼一挑,瞪他一眼:“我何时说你不是个好依靠了,你倒是很能意会啊,你这么误会我,很有意思?”红萝没好气,又继续浣衣,哥哥就是她这辈子的依靠,只有依靠着他的时候,她才会心安理得,因为他们是一家人。去年她在王府的那几天,其实很没有安全感,王府那地方,不是她的归属。不适合的地方,就像不适合的人一样,再强求亦没有用,以后便也不会去想了。人总要经历过某些事情,才懂得放弃,许多事情不必强求。
“你好像很希望我被别的女人缠上?我被她缠上,于你有什么好处?”伊文说着话,已经走近她身边。
红萝停下手中的活儿想了想,点点头,嘴角微翘淡淡一笑:“那大概就是,她会给你送好吃的,我也会有口福。”
哥哥在她头上轻轻一敲:“吃货,坐下吧。”其实小丫头哪里知道呢,道公曾私下找过他,让他娶了他女儿灼灼,可他是什么人?他会平白无故受人威胁?越是威胁他越是不干,而且还是那个什么墨王爷不要的人,他更不会要。道公又如何,就是皇帝老儿威胁他,他也不一定接受他的威胁。打铁不让干了,还真当他活不下去?道公倒是看得起他,只是这件事,他是决计不会让红萝知晓的,他不会让她担心。
红萝不拒绝他的好意,也不理会他的心思。这凳子坐着,倒是刚刚合适。
小木屋旁边挖了一口井,井水清冽甘甜,方便做饭取用。井上原本没有盖子,近来哥哥他改造了一下,只留了一个小口,哥哥戏谑地说,怕她取水掉进井里,他这个担心的确是多余的,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儿,他贴心如此,红萝也不好说什么。水井外边儿,用砌石搭成了一方小台,她便是在石台上浣衣,水中甚至养了几尾小鱼,鱼在水中游,人在画中游,哥哥想的何其周到。
哥哥他做这些,其实是想逗她开心吧。女儿家有女儿家的倔强,其实她没有多脆弱,只是习惯了他为她做的,心存感激,默默承受。这个世界上,对自己好的,一个足矣。
爹爹在家门口的大槐树下抽大烟,对院中两人的话不发表任何看法。看着寂静的远方,不知道想些什么。岁月寂守,似暮年老人,将这座小镇深静又悠远地凝望。爹爹眼中有一方辽阔的世界,寂寞荒蛮却富有,只是他们不能懂罢了。每个人都有这么一方小天地,荒蛮之地,富饶之地,存放着自己的心。人心质朴浑厚,这方世界便能长久。爹爹和哥哥是这种坚守,她一定也是这种坚守。
生了几场病,过了一个大冬天,红萝发现自己好像一下子长大了,原本的那些贪玩心思也就收了,也没有什么别的念想,只想一心一意过日子。如她所说,这个世界,不是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的。
而红萝不知道的,自那日见她和她哥哥远远走过,顾墨回去不久也生了一场大病,差点要了他一条命,心爱之人的打击,那才是打击。经年累月的沙场生活,风霜侵蚀过的身体,旧病复发了,横在腰间的那一条长痕,折腾了他半条命,好像分不清是疼,还是疼。越是疼,他就越清晰,就越是想她,越想她,就越疼。病中那些时日,他特别想吃蘑菇,特别希望红萝给他送蘑菇。但不是吃蘑菇的季节,红萝亦没有去看他,顾墨觉得挺伤情。
其实就算不送蘑菇,她能去看看他也好啊,可是她没有,是他将她赶走了。顾墨亦是浑浑噩噩过了个新年,身子渐渐好了,也常去街头行走,但是从未遇见过她。以前她挺喜欢在街头玩耍的,但是近来总也没出现。他去过他哥哥的铁铺等她,铁铺关门了,她也没有出现。
人生能够几回错,人生能有几回错过,他们没有错,只是在不停地错过。
……
“卖花膏了,卖花膏了,好用的花膏,女人用了更漂亮,男人用了更英俊……”又是一个赶集日,红萝就坐在巷子口吆喝,一上午的生意倒是不错。红萝此生做的最聪明的一件事儿,就是将自己种的花,做成了花膏来卖。
“如果有人问我,我一定会告诉她,我是用了花膏才长得这么漂亮的,可是没有人,因我本身就是个漂亮姑娘……”红萝在心里一番自恋着,不觉呢喃出声儿。有人来买,她就毫不夸张地解释:“你们知道你们为什么不漂亮不英俊没有人喜欢吗,那是因为你们没有用过我做的花膏。”经她这么一宣传,陆陆续续有人前来,这些人中自然就包括顾墨和他那小妾云裳,不过红萝并不曾知晓。眼看着就要卖光光收摊,红萝拍拍身上的碎末,站起身来。哎,有些头晕~
今儿哥哥出远门了,临行前交代豆豆哥来帮她,豆豆哥临时身体不舒服,红萝见他在也没什么事,就让他先回去了。哎,真的有些晕,不知道会不会有传说中的英俊公子出来扶她一扶,红萝轻轻一笑,一双大手向她横过来,不盈一握的小蛮腰被那双大手轻轻揽着。她揉了揉额头,说了声:“谢谢啊。”也没有多看,又继续收摊。剩下的明儿个再卖好了,先找个地儿吃饭。习惯了哥哥给她做饭,嘴养刁了,哥哥不在,她就有些懒。哦,对了,哥哥是送爹爹去别处了,听说是去会个老故人,红萝也没多问。
“你又看不见我是么?”顾墨在一旁轻笑着看她,岁月沉淀的一张俊颜,风华绝代,只是多了些病后的苍白。小丫头还是这么活泼漂亮,脸上的表情却是更淡了,性子收敛了些。
红萝忍不住想要发作,那人握在她腰上的大手并没有离开,他这是要占她的便宜?红萝刚要出手推开他,伸在半空的手还未来得及放下,就被他带着一个踉跄,砸进了他怀中。红萝哎呀一声,厌恶地推开他,抬起头来一惊:“呀,是你啊,几日不见,你有新欢了呀?”果真是王府出来的人,没一个好东西!
这话听在顾墨耳中,微微有些讽刺,对啊,他被逼着,又有新欢了,这个管家的身份,在她眼中一定糟透了吧,其实无论他换什么身份,他在她眼中的形象,也一定糟透了。不过顾墨转念一想,她此番说这个话,分明是带着醋意的,看来她对他,还是有些上心的,虽然他这时候只是个管家。
她一上心,他便高兴,看来他还是比较有戏,名声好不好他也不大关心,名声是浮云,反正是管家的名声,而且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真相。她知道真相之后,一定会原谅他,他有这个自信。看来她比想象中的,要更可爱一些,顾墨望着红萝那微嘟的红唇,粉扑扑的小脸,吹弹可破的肌肤,一颦一笑,女儿家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她的美不同于别人,三分沉静七分灵动,是活泼的美,女儿家天生的气质。顾墨最爱她淡粉的唇,还是那么清晰的颜色,他最爱的颜色,最想要亲吻触摸的柔软。不知道是被晒的,还是自自然然的,她脸上韵出几朵红晕,看上去煞是迷人。她生气的样子,开心的样子,皱眉的样子,她每一个样子,都是那么迷人。每一个动人的眼神,无不都在吸引着他,在他脑中一点点深刻,这样的她,叫他怎么割舍得下?
“你不是卖花膏么,还有多少,给我打包好我都要了。”眼前的美人儿,也一并要了,愿不愿意呢?
红萝望向一旁自始至终没有说话的女人。她一身红绿相间的纱衣,姿容绝丽,妖娆贵气,这样的女人,就该是让君王不早朝的光辉写照,管家倒是很有眼光,也很有福气,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人。她不说话,但是更显得迷人有魅力,特别是她的眼睛,微微一眨,甚是勾人。
对于王府的这个管家,红萝没有多大反感,他帮过她,但是后来他出卖了她,她亦不恨他,也不想跟他有多大交集罢,最好是没有交集罢。
“是这位姑娘要买么?”红萝嘟着嘴,嗤嗤地问。其实她皮肤这么好,根本不需要用这个,而且王府的管家那么有钱,一定会给她买更好的。
红萝心里微微气不过,气道:“若是这位姑娘要买,我看大可不必了,女儿家的美是天生的,这位姑娘虽然长得不错,但是和我比起来,还是有些差距的,她若是想养出我这么好的肌肤,这辈子恐怕没办法了,除非钻回娘亲肚子里再生一回。”红萝说罢,抬眸瞟了瞟管家身侧的女人,只见那女人脸都气绿了,但是没有发作。
“王……王公子,要不我们去别处瞧瞧吧。”云裳望着王爷望着眼前女人的表情,那是男人望着女人的表情,直勾勾的眼神,女人的直觉告诉她,他们之间不简单。这些年她不在他身边,他喜欢别人了么?她拉着顾墨要走,但是顾墨站在原地不动。
顾墨被红萝这番话给震惊到了,他女人倒是很有觉悟,这番话说到他心坎儿里去了。她能这样说出来,他觉得很开心。顾墨揽着身侧美人儿的腰,眨眼一笑:“慌什么,难得小丫头一番好心思,她这个花膏做的甚好,对皮肤没有多大伤害,我看可以试试。”说罢又回过头来对红萝:“你这个花膏,可以试用么?”他这样问,其实早就瞟到一旁散装的花膏。
红萝怒了努嘴,道:“试用倒是可以试用,但是我就不想给你的女人试用,你能奈我何?”红萝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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