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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完林森的计谋,段樱大笑,等老板反应过来上当受骗,活该他倒霉。
段樱心想,林森不仅聪明而且大胆,刘司令在成都可算是只手遮天,没人敢得罪,他竟然敢借用刘司令的名义欺骗班主,真是胆识过人。
林森对那盘生切牛肉情有独终,他吃着生切牛肉,喝着红葡萄酒,看起来十分美味。
段樱观察、心里想到:
“成都人是吃不了这样的食物,他也许真的是在美国留学,爱上了这样的吃法?”
林森劝段樱尝尝牛扒,段樱见还透着血水的牛扒,不敢尝试。
林森询问:
“段小姐,您离开了戏班,有何打算?”
“我十岁进入戏班学艺,如今已有十五个年头,真是不堪回首啊!我不想再入戏班了,只想找个人嫁了,过普通人的生活。”
“我听宫律师说段小姐和罗见先生开了一家餐馆,看来你们和好了?”
段樱点头:“嗯。”
“来,我敬你,希望早日喝到您的喜酒!”
“借您吉言,但男人喜新厌旧不可靠,我的喜酒,林先生只怕是喝不上。”
“男人也不全是花花公子,是吧?”
“是,可能是我运气不好,前后遇到的两个人,都让我很失望。不说我了。来,这杯我敬你!对了,像林先生这样喝过洋墨水的青年才俊,应该成家了吧?”
“还没呢。”
“难道林先生看不上成都的姑娘,想要回美国娶个洋太太?”
“我娘倒是希望我回美国成亲,她不希望我在成都生活,但我就是因为不想被我娘管着,我宁愿在成都自由自在生活。”
“林先生现在就真的没有喜欢的人?”
林森知道,段樱是在故意试探他。
“前阵子是遇到一个好姑娘,就是罗见先生的侄女扶桑。”
“扶桑啊,她长得漂亮,又继承了她外公的巨额遗产,追求者可不在少数。”
“是啊,为了她,我加入了她们的诗社,想尽办法想讨她欢心,只可惜她心里已有喜欢的人了。哎,只能说我们有缘无份吧。”
林森知道越是隐藏,段樱探究他的心越强。与其让她疑心猜度,何不干脆承认自己追求扶桑。作为律师林森,他追求扶桑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。
“扶桑喜欢的人,是白志刚么?”
“是啊!若是我能提早认识她几年该多好?段小姐似乎对罗家的事情很了解啊?”
她直截了当地:“是罗见告诉我的。”
段樱心想,她和罗见在一起的事,大家都是知道的,没必要隐瞒林森。
吃过饭,林森要送段樱回家,段樱也不拒绝。两人穿过闹市,来到一条杂乱的巷子里。
段樱:“就在前面了。”
两人并肩往前走,一个男子端着一盆水往外泼,还好林森反应快,一把拉过段樱,否则一盆水就泼在了段樱身上。那个男子不仅不说对不起,还瞪着林森大声地:“看什么看?走路不长眼睛。”
林森跟那个男人理论,被段樱制止了。
“算了,别跟这种人计较。”
林森问:“这里这么杂乱,实在不适合你居住。”
段樱:“这里房租便宜嘛。”
“你住在这里罗先生能放心吗?”
“我的钱都拿给他做生意了,就节省点吧。”
“段小姐,谁要能娶你真是他的福气。”林森将段樱送到了家门口,看着她走进家门,两人挥手告别。
段樱回到家,看见罗见站在门口,还好刚才林森没有送她上楼。
段樱:“你怎么来了?”
段樱开门,罗见进屋。段樱为了接近林森,她故意和班主吵了一架,从戏班搬出来,暂时租住在此。屋子并不大,有些简陋。
罗见:“樱,你搬过去和我同住吧!”
“不行,你家人对我印象改变之前,我们还是分开住为好。”
罗见将一个信封交给段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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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完林森的计谋,段樱大笑,等老板反应过来上当受骗,活该他倒霉。
段樱心想,林森不仅聪明而且大胆,刘司令在成都可算是只手遮天,没人敢得罪,他竟然敢借用刘司令的名义欺骗班主,真是胆识过人。
林森对那盘生切牛肉情有独终,他吃着生切牛肉,喝着红葡萄酒,看起来十分美味。
段樱观察、心里想到:
“成都人是吃不了这样的食物,他也许真的是在美国留学,爱上了这样的吃法?”
林森劝段樱尝尝牛扒,段樱见还透着血水的牛扒,不敢尝试。
林森询问:
“段小姐,您离开了戏班,有何打算?”
“我十岁进入戏班学艺,如今已有十五个年头,真是不堪回首啊!我不想再入戏班了,只想找个人嫁了,过普通人的生活。”
“我听宫律师说段小姐和罗见先生开了一家餐馆,看来你们和好了?”
段樱点头:“嗯。”
“来,我敬你,希望早日喝到您的喜酒!”
“借您吉言,但男人喜新厌旧不可靠,我的喜酒,林先生只怕是喝不上。”
“男人也不全是花花公子,是吧?”
“是,可能是我运气不好,前后遇到的两个人,都让我很失望。不说我了。来,这杯我敬你!对了,像林先生这样喝过洋墨水的青年才俊,应该成家了吧?”
“还没呢。”
“难道林先生看不上成都的姑娘,想要回美国娶个洋太太?”
“我娘倒是希望我回美国成亲,她不希望我在成都生活,但我就是因为不想被我娘管着,我宁愿在成都自由自在生活。”
“林先生现在就真的没有喜欢的人?”
林森知道,段樱是在故意试探他。
“前阵子是遇到一个好姑娘,就是罗见先生的侄女扶桑。”
“扶桑啊,她长得漂亮,又继承了她外公的巨额遗产,追求者可不在少数。”
“是啊,为了她,我加入了她们的诗社,想尽办法想讨她欢心,只可惜她心里已有喜欢的人了。哎,只能说我们有缘无份吧。”
林森知道越是隐藏,段樱探究他的心越强。与其让她疑心猜度,何不干脆承认自己追求扶桑。作为律师林森,他追求扶桑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。
“扶桑喜欢的人,是白志刚么?”
“是啊!若是我能提早认识她几年该多好?段小姐似乎对罗家的事情很了解啊?”
她直截了当地:“是罗见告诉我的。”
段樱心想,她和罗见在一起的事,大家都是知道的,没必要隐瞒林森。
吃过饭,林森要送段樱回家,段樱也不拒绝。两人穿过闹市,来到一条杂乱的巷子里。
段樱:“就在前面了。”
两人并肩往前走,一个男子端着一盆水往外泼,还好林森反应快,一把拉过段樱,否则一盆水就泼在了段樱身上。那个男子不仅不说对不起,还瞪着林森大声地:“看什么看?走路不长眼睛。”
林森跟那个男人理论,被段樱制止了。
“算了,别跟这种人计较。”
林森问:“这里这么杂乱,实在不适合你居住。”
段樱:“这里房租便宜嘛。”
“你住在这里罗先生能放心吗?”
“我的钱都拿给他做生意了,就节省点吧。”
“段小姐,谁要能娶你真是他的福气。”林森将段樱送到了家门口,看着她走进家门,两人挥手告别。
段樱回到家,看见罗见站在门口,还好刚才林森没有送她上楼。
段樱:“你怎么来了?”
段樱开门,罗见进屋。段樱为了接近林森,她故意和班主吵了一架,从戏班搬出来,暂时租住在此。屋子并不大,有些简陋。
罗见:“樱,你搬过去和我同住吧!”
“不行,你家人对我印象改变之前,我们还是分开住为好。”
罗见将一个信封交给段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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