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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了医馆,我刻意抬头看了一眼招牌,没错,这是我之前认识的“妙手医馆”,不过这里的老郎中,却和我记忆中的并不一样了。
人总是会变的,老郎中的长相还是那般,只是有些更老的迹象,不过却越来越贪财,我对此欷歔不已,啧啧,不过也是因此,让他做事也就不需要多求情,所以诸事皆是有利有弊吧!
我与老郎中分道扬镳,便急忙赶到了城南枯柳处。
枯柳周围已经人来人往,我唯独瞥不见严柳。
其实我心里也猜到了,就算严柳如期赴约了,也不可能等我一夜,我来这里,只是想寻个结果,虽然我来迟了,但是我想看看严柳有没有来,以减少自己内心中的自责,我承认,我是有些可恶,为了这一线希望,我对别人的要求似乎太高。
这是一颗百年大树,树上系了许多红丝带,丝带在风中飘逸,却多是腐烂了的,因为现在已是冬季,基本没有人会在枯树上系丝带,美好的愿望如果系在枯树上,岂不是实现不了?
雪地里的脚印已经杂乱无章,我来到柳树旁,看见两个深深凹陷的脚印,脚印上方的柳树身并没有雪迹,而同侧的树身却包了一层冰晶。
“严柳……严柳……”我的心开始慌了起来,仅凭着这些迹象,我就知道他昨晚在这里待了一夜。
我抬头,看见最近的树枝上有一段新的红丝带,它飘进我的眼底,上面一行熟悉的字若隐若现: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“严柳,严柳……”我转身便朝醉生楼赶去,希望他会去那里等我。
一路上我跑得急。但是城南距离醉生楼确实太远,我摔了好几跤,裙子也擦破几处,跑着跑着便体力不支,改成走,最后连走的力气都快用完了,才终于赶到了醉生楼的后门处。
我推开门,径直走了进去。
途中经过了皇甫凌睡过一晚的临时坊,那里连衣柜都没有,只是个临时安置闲杂人等的地方。
我站在临时坊前。作为云翳,我第一次遇见皇甫凌就是在这里,作为云天依。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前世起了歹意,也是在这里,也许这就是命数,就好比云翳喜欢红色,云天依却讨厌红色。我们是同一个人,但是前世今生,总有些变数。
我不禁担心起皇甫凌的伤势,但临走之前,我看他面色转好,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。
我缓了力气。才来到我在醉生楼暂住的吾梦阁,当时我之所以选择投奔醉生楼,原因有三。其一是这里可以打听到皇甫凌的消息,其二是这里包吃包住,其三是这里除了发工资还有小费赚……
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:“云姑娘,你昨个儿去哪了?”
我回头,看见了醉生楼的主人闫四娘。遂赶紧赔笑道:“四娘,我昨个儿和严柳大人去外面游玩。天色太晚,便在客栈歇息了一夜。”
话一说完,我就有些后悔,万一严柳来过,我岂不是露馅了!
幸好闫四娘并没有遇到严柳,她只是非常赞同地对我顶了个大拇指,然后尖声细气道:“女人的资本能有几年呦,像云姑娘你这样的,才是识时务的人物呢!”
我已经习惯了闫四娘的说话方式,他和男人说话时声音绵长,妩媚至极,和女人说话时醋意无限,总叫人觉得她羡慕别人,但是她治下的手段也足够泼辣,所以能把众姐妹治得服服帖帖。
此刻的她,满脸的脂粉抹得很厚,类似于熊猫妆,红唇娇艳欲滴,发衩牡丹金坠子,耳着琥珀锒铛环,手上还摇着一把孔雀扇,虽然已经过了最美的年华,身材还有些发福,但是她现在风韵犹存,半老徐娘的味道自内而外散发出来,看起来十分有活力。
“四娘才真是女中楷模,这偌大的醉生楼都能经营打理得这么棒!呵呵……”我回应道,自然也是奉承话。
“云姑娘,小嘴真甜哟!不过我是来和你说正事的,太子发话了,你和侍卫统领严柳大人的婚事……太子的意思是,过完年就赶紧办了,四娘就先恭喜你了啊!哈哈……恭喜,恭喜!”
闫四娘的眼神里,确实流露出真正的羡慕之色,因为严柳对云翳的真心,所有人都看得见,那是再多金钱都买不来的!
闫四娘虽然富为醉生楼的主人,却也是太子的数钱人,她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幸福可言,毕竟在女人眼中,获得一个男人真正的恩宠,谋得一生幸福,远比拥有家财万贯要美好得多!
四娘又补充道:“当然... -->>
出了医馆,我刻意抬头看了一眼招牌,没错,这是我之前认识的“妙手医馆”,不过这里的老郎中,却和我记忆中的并不一样了。
人总是会变的,老郎中的长相还是那般,只是有些更老的迹象,不过却越来越贪财,我对此欷歔不已,啧啧,不过也是因此,让他做事也就不需要多求情,所以诸事皆是有利有弊吧!
我与老郎中分道扬镳,便急忙赶到了城南枯柳处。
枯柳周围已经人来人往,我唯独瞥不见严柳。
其实我心里也猜到了,就算严柳如期赴约了,也不可能等我一夜,我来这里,只是想寻个结果,虽然我来迟了,但是我想看看严柳有没有来,以减少自己内心中的自责,我承认,我是有些可恶,为了这一线希望,我对别人的要求似乎太高。
这是一颗百年大树,树上系了许多红丝带,丝带在风中飘逸,却多是腐烂了的,因为现在已是冬季,基本没有人会在枯树上系丝带,美好的愿望如果系在枯树上,岂不是实现不了?
雪地里的脚印已经杂乱无章,我来到柳树旁,看见两个深深凹陷的脚印,脚印上方的柳树身并没有雪迹,而同侧的树身却包了一层冰晶。
“严柳……严柳……”我的心开始慌了起来,仅凭着这些迹象,我就知道他昨晚在这里待了一夜。
我抬头,看见最近的树枝上有一段新的红丝带,它飘进我的眼底,上面一行熟悉的字若隐若现: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“严柳,严柳……”我转身便朝醉生楼赶去,希望他会去那里等我。
一路上我跑得急。但是城南距离醉生楼确实太远,我摔了好几跤,裙子也擦破几处,跑着跑着便体力不支,改成走,最后连走的力气都快用完了,才终于赶到了醉生楼的后门处。
我推开门,径直走了进去。
途中经过了皇甫凌睡过一晚的临时坊,那里连衣柜都没有,只是个临时安置闲杂人等的地方。
我站在临时坊前。作为云翳,我第一次遇见皇甫凌就是在这里,作为云天依。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前世起了歹意,也是在这里,也许这就是命数,就好比云翳喜欢红色,云天依却讨厌红色。我们是同一个人,但是前世今生,总有些变数。
我不禁担心起皇甫凌的伤势,但临走之前,我看他面色转好,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。
我缓了力气。才来到我在醉生楼暂住的吾梦阁,当时我之所以选择投奔醉生楼,原因有三。其一是这里可以打听到皇甫凌的消息,其二是这里包吃包住,其三是这里除了发工资还有小费赚……
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:“云姑娘,你昨个儿去哪了?”
我回头,看见了醉生楼的主人闫四娘。遂赶紧赔笑道:“四娘,我昨个儿和严柳大人去外面游玩。天色太晚,便在客栈歇息了一夜。”
话一说完,我就有些后悔,万一严柳来过,我岂不是露馅了!
幸好闫四娘并没有遇到严柳,她只是非常赞同地对我顶了个大拇指,然后尖声细气道:“女人的资本能有几年呦,像云姑娘你这样的,才是识时务的人物呢!”
我已经习惯了闫四娘的说话方式,他和男人说话时声音绵长,妩媚至极,和女人说话时醋意无限,总叫人觉得她羡慕别人,但是她治下的手段也足够泼辣,所以能把众姐妹治得服服帖帖。
此刻的她,满脸的脂粉抹得很厚,类似于熊猫妆,红唇娇艳欲滴,发衩牡丹金坠子,耳着琥珀锒铛环,手上还摇着一把孔雀扇,虽然已经过了最美的年华,身材还有些发福,但是她现在风韵犹存,半老徐娘的味道自内而外散发出来,看起来十分有活力。
“四娘才真是女中楷模,这偌大的醉生楼都能经营打理得这么棒!呵呵……”我回应道,自然也是奉承话。
“云姑娘,小嘴真甜哟!不过我是来和你说正事的,太子发话了,你和侍卫统领严柳大人的婚事……太子的意思是,过完年就赶紧办了,四娘就先恭喜你了啊!哈哈……恭喜,恭喜!”
闫四娘的眼神里,确实流露出真正的羡慕之色,因为严柳对云翳的真心,所有人都看得见,那是再多金钱都买不来的!
闫四娘虽然富为醉生楼的主人,却也是太子的数钱人,她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幸福可言,毕竟在女人眼中,获得一个男人真正的恩宠,谋得一生幸福,远比拥有家财万贯要美好得多!
四娘又补充道:“当然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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