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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里人都在议论王元庆老太公家新认的这个孙子是个怪人,光听名字就很怪,叫王小麦。前几日还拄着拐杖的时候就闲不住的在村里晃来晃去。头发就更怪了,这么大年纪的人了,头发竟然还和童子一样短短的。说话的腔调也是怪里怪气,常常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。村子里有人说他是个读书人,所以才很怪,可王老太公也是个读书人,为什么我们能听懂?这个怪人好像见到什么都稀奇似的,这儿问那儿问。不过见到谁都很客气,一点也没有读书人的架子。
这不就在这一天,王小麦竟然和村头王寡妇家的傻儿子王富贵连说带比划的聊了半天。临了还把自己怀里揣着的饼子给了他,不是怪人,谁能跟傻子说半天话呀!
老爷子家里的宅子虽不似高门大户般富丽堂皇,但比起一般的乡下茅屋来说也好得多,是全村唯一一户房顶上挂青瓦的人家,村里的其他人都是茅草和泥的房顶。
“小麦呀,回来了。”王老太太正用竹筐清洗着一捆野菜,“你的脚刚好,不要在外面走太久。”
“祖母,我的脚现在已经没事了,多锻炼锻炼反而还是有点好处的。”王小麦从筐里抓起一把野菜,用指甲掐去根部,用清水涮净了放入一旁的陶碗内,“对了,祖父去哪了?”
“吃完饭就没影了,大热天的也不怕中暑。”老大太抱怨了两句,“你的脚还没好,别陪我这老太婆蹲着了,还是快去屋子里歇息去吧,这些粗活儿祖母来就行了。”聊了两句之后,老太太说什么也不肯让他插手了。
来到这个世界之后,王小麦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物资极其匮乏。就拿蔬菜这一项来说吧,后世随处的茄子、豆角,菠菜、西红柿,这些通通都没有,寻常的百姓家,一年到头都是挖野菜为食的。王老太爷说,在他做官的那几年里,吃的最多的蔬菜是葵菜,冬日里还有一种叫蔓菁的类似萝卜的蔬菜。当王小麦问起本来应该北方最普遍的萝卜白菜时,老太爷摇摇头,竟然不知道这两种是什么菜。这时候人们吃饭大多以煮为主,一碗菜汤再加一个粟米饼子,已经是小康人家的美食了。好在在SD诸郡,由于近海,倒是不缺食盐,不过食盐的质量就非常差,由于缺乏提纯技术,现在普通人家所吃的食盐含的杂质较多。
王小麦回到屋内,从书柜上小心翼翼地取下一本泛黄的字帖来。老太爷是耕读世家出身,最引以为豪的就是这一柜子的藏书。这些书有的传了几百年,老太爷视若珍宝,更多的是他年轻时借亲戚朋友的藏书抄写的。
书大多数是他是看不懂的,不过常用字倒是学了个差不多。几日前,王小麦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的一副书法作品找老爷子鉴赏,差点把老爷子气死。王小麦左看右看,都觉得自己模仿的和字帖上怎么也有七八分像,不知老爷子为啥生这么大气。“毫无风骨”,老爷子如是评价。
毛笔蘸着水在木板上临摹了几遍字贴,没办法这年头一方砚台也不便宜,老爷子自己说他的一手好字就是少年时用这个方法练出来的。字都写不好,还用墨,这是对书法的一种侮辱。后来,听老爷子提起,原来大名鼎鼎的书圣王羲之是他的远房亲戚,老王家人生来就应该写一手好字。
“不错,有长进!”由于临摹的太过入神,都不知道老爷子什么时候回来的。
“祖父……”
“脚刚好,不要老站着。”老爷子摆摆手,“今天我去集市卖谷子,顺便买了一只羊腿骨回来,刚炖上给你补补身子。”
“家里虽然不宽裕,但是今年收成还好。”王小麦刚要说话,老爷子就打断了他,“我们老两口已经是半截身子埋进黄土的人了,你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,腿要是落下点什么病根儿,可是一辈子的事儿啊。”
感激的话如果说多了就变成虚伪了,王小麦只得受教的点点头。
晚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面前是一大碗的羊肉白面粥,而老爷子老太太碗里却只有几根羊骨头,清汤上面浮着几根野菜,一人手里拿着一块粟米饼子。
“知道你吃不惯乡下的粗茶淡饭,脚上的伤也没痊愈,今天进城顺便给你换了半斤白面,吃吧!”
“啪嗒啪嗒”几滴不争气的眼泪滴落到了碗里,不由想起小时候乡下时,那时还健在的祖父祖母也是拿出平常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给他吃。王小麦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着饭,以掩盖自己失控的情绪。
“男子汉大丈... -->>
村里人都在议论王元庆老太公家新认的这个孙子是个怪人,光听名字就很怪,叫王小麦。前几日还拄着拐杖的时候就闲不住的在村里晃来晃去。头发就更怪了,这么大年纪的人了,头发竟然还和童子一样短短的。说话的腔调也是怪里怪气,常常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。村子里有人说他是个读书人,所以才很怪,可王老太公也是个读书人,为什么我们能听懂?这个怪人好像见到什么都稀奇似的,这儿问那儿问。不过见到谁都很客气,一点也没有读书人的架子。
这不就在这一天,王小麦竟然和村头王寡妇家的傻儿子王富贵连说带比划的聊了半天。临了还把自己怀里揣着的饼子给了他,不是怪人,谁能跟傻子说半天话呀!
老爷子家里的宅子虽不似高门大户般富丽堂皇,但比起一般的乡下茅屋来说也好得多,是全村唯一一户房顶上挂青瓦的人家,村里的其他人都是茅草和泥的房顶。
“小麦呀,回来了。”王老太太正用竹筐清洗着一捆野菜,“你的脚刚好,不要在外面走太久。”
“祖母,我的脚现在已经没事了,多锻炼锻炼反而还是有点好处的。”王小麦从筐里抓起一把野菜,用指甲掐去根部,用清水涮净了放入一旁的陶碗内,“对了,祖父去哪了?”
“吃完饭就没影了,大热天的也不怕中暑。”老大太抱怨了两句,“你的脚还没好,别陪我这老太婆蹲着了,还是快去屋子里歇息去吧,这些粗活儿祖母来就行了。”聊了两句之后,老太太说什么也不肯让他插手了。
来到这个世界之后,王小麦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物资极其匮乏。就拿蔬菜这一项来说吧,后世随处的茄子、豆角,菠菜、西红柿,这些通通都没有,寻常的百姓家,一年到头都是挖野菜为食的。王老太爷说,在他做官的那几年里,吃的最多的蔬菜是葵菜,冬日里还有一种叫蔓菁的类似萝卜的蔬菜。当王小麦问起本来应该北方最普遍的萝卜白菜时,老太爷摇摇头,竟然不知道这两种是什么菜。这时候人们吃饭大多以煮为主,一碗菜汤再加一个粟米饼子,已经是小康人家的美食了。好在在SD诸郡,由于近海,倒是不缺食盐,不过食盐的质量就非常差,由于缺乏提纯技术,现在普通人家所吃的食盐含的杂质较多。
王小麦回到屋内,从书柜上小心翼翼地取下一本泛黄的字帖来。老太爷是耕读世家出身,最引以为豪的就是这一柜子的藏书。这些书有的传了几百年,老太爷视若珍宝,更多的是他年轻时借亲戚朋友的藏书抄写的。
书大多数是他是看不懂的,不过常用字倒是学了个差不多。几日前,王小麦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的一副书法作品找老爷子鉴赏,差点把老爷子气死。王小麦左看右看,都觉得自己模仿的和字帖上怎么也有七八分像,不知老爷子为啥生这么大气。“毫无风骨”,老爷子如是评价。
毛笔蘸着水在木板上临摹了几遍字贴,没办法这年头一方砚台也不便宜,老爷子自己说他的一手好字就是少年时用这个方法练出来的。字都写不好,还用墨,这是对书法的一种侮辱。后来,听老爷子提起,原来大名鼎鼎的书圣王羲之是他的远房亲戚,老王家人生来就应该写一手好字。
“不错,有长进!”由于临摹的太过入神,都不知道老爷子什么时候回来的。
“祖父……”
“脚刚好,不要老站着。”老爷子摆摆手,“今天我去集市卖谷子,顺便买了一只羊腿骨回来,刚炖上给你补补身子。”
“家里虽然不宽裕,但是今年收成还好。”王小麦刚要说话,老爷子就打断了他,“我们老两口已经是半截身子埋进黄土的人了,你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,腿要是落下点什么病根儿,可是一辈子的事儿啊。”
感激的话如果说多了就变成虚伪了,王小麦只得受教的点点头。
晚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面前是一大碗的羊肉白面粥,而老爷子老太太碗里却只有几根羊骨头,清汤上面浮着几根野菜,一人手里拿着一块粟米饼子。
“知道你吃不惯乡下的粗茶淡饭,脚上的伤也没痊愈,今天进城顺便给你换了半斤白面,吃吧!”
“啪嗒啪嗒”几滴不争气的眼泪滴落到了碗里,不由想起小时候乡下时,那时还健在的祖父祖母也是拿出平常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给他吃。王小麦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着饭,以掩盖自己失控的情绪。
“男子汉大丈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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