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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上了,我也不能给你。”无忧看看窗外,已快天亮。
今天峻珩要来,而他却在这儿宿了一夜,天亮了,外面势必要乱一阵,她得乘着这个乱,再煽一把火。
峻珩这个人……她得用……
翻身下床,掀了开心身上丝被,拽了他一只脚,就往外间死拖,那劲头活象要将宰掉的人毁尸灭迹。
开心一下慌了神,僵着身子,瞪大了眼,连说话都不利索了:“喂……喂……你又要做什么?”
“以后少吃点。”无忧喘了两口粗气,接着拽。
“你这是要弄我去哪儿?”
“洗澡。”
开心直接翻了白眼:“我一会儿回去自己洗,不劳烦你了。”
无忧正使着劲,没再搭理他,径直将他拖到外间屏风后,将他上半身抱起来,就往大浴桶里塞。
他太重,她实在没办法将他整个人顺当的抱进桶里,折腾了半天,将他头上脚下的栽进了浴桶。
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他扳正过来。
虽然用时不多,他却已经憋气,憋得满面通红,只差点没闭过气去。
那水是昨夜备上的,这会儿早凉得透了。
开心泡在水里,身上立马爬起了一层鸡皮,鼓着腮帮一脸的黑气:“你这哪里是给我洗澡,分明是要将我淹死在浴桶里。”
无忧忍着发笑:“你憋气憋得挺好。”又伸了手下水,去剥他的裤子。
他的脸越发的黑了下去,恨不得拿眼神戳死她:“裤子总得给我留下?”
“什么都能给你留,独这裤子,真不能给你留。”
“为何?”
无忧加快手上动作,将他身上仅剩的衬裤连拉再扯的剥了下来,湿搭搭的抛出屏风,笑嘻嘻的趴在桶缘上将他瞅着:“因为还有一盏茶功夫,你的穴道就要解了,我可不能在这时候让你跑了。”
开心呕得险些别过气去,早知如此,还不如在水下再闷上一阵,拖过这一盏茶功夫,低头朝水中望了一眼。
见她眼角瞟向水面,闷声问道:“好看吗。”
不管常乐再怎么邪恶,在男女这方面却是极注意的,如果她说不好看,那他就可以借机叫她难堪,令她退后。
不料无忧听了,反而垂了眼皮,往水下望去,水面的密布的花瓣阻了视线,顺便又吹了吹,将花瓣吹开些,留出一小块水面,勉强可以看见水下风光:“还不错,不知起了反应如何?”
开心一直自认脸皮够厚,这时脸上燃起一撮火苗,火辣辣的直滚下脖根,整个人都象烧沸了的水,直直的瞪着眼前仍低头吹着花瓣,研究水下景致的女人,半晌,无力的闭上了眼。
三年不见,全然不能再用过去的思维来看待这个该死的女人。
无忧抬头,睨着他闷笑一阵:“你叫我看,我勉为其难的看完了,还有什么吩咐没有?如果没有了,我出去唤丫头进来服侍你更衣。”
“滚。”开心懒洋洋的也不睁眼,蓦然感到水中的手指轻轻一动。
一声水响,手臂抬起,出其不意的向无忧抓去。
无忧早算准时间,已先一步离开浴桶边缘,只得一缕飘飞的发丝落入他掌中。
他穴道闭的太久,刚刚能动,握了那缕发丝,却使不上力,柔滑如丝的墨黑发束在他掌心中滑落,留下一缕熟悉的淡淡幽香,心中微微一颤,握了拳,掌心中好象还残留了发丝滑过的搔痒。
这一顿之间,她已站到屏风一侧,除非他赤身跃出浴桶,否则休想碰到她一片衣角。
然叫他光着屁股在她面前晃荡。
一:他做不出来。
二:腿上麻木未去,行动实在不便,当真出了水,只怕衣角没碰上她的,倒先屁股蛋朝上的跌趴在她面前,他丢不起这个脸。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可能我有必要说明一下:无忧是在六岁时被母皇处死的,而儿时子言又是北齐的死囚,所以不管是谁,如果活着,都是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于世的。
而且无忧现在还是冒用了兴宁的身份,兴宁是受西越女皇宠着的,按现在来说,在别人看来就是兴宁被绑架了,用了冒版货充当,这是在古在今都违法,绝不允许的,一旦无忧被揭穿,她面对的就是交出兴宁,她交不出吧?交不出就是死路。
如果说她怀疑谁是子言,就跑去问,去试,如果不是,对方不是傻瓜,不会怀疑她这个冒牌货?
就拿电视里的情节来说,警察做卧底,装模作样的,还经常被人察觉发现呢,也没说卧底包不被发现,被发现了怎么样?死路一条。
果子书里的男主,真没有笨的,绝不会智商比女主低上几个等次,这是我一贯的特色。
无忧和兴宁毕竟不同,被人怀疑了,肯定就藏不下去了,只为了一点捕风捉影的东西,就把命搭进去,更别提寻人的事了,如果照这么写下去,这个故事真的很假。
环境是适者生存,不适者淘汰,要想在做什么事的前提是先要保住自己,运气不是永远的好,要想生存就是事事小心。
这本书的女主,前世是个半职业的杀手,一个杀手,绝对不会冲动型的,非常明白一步错就便送命。这就是这本书的女主,她会利用环境,制造对自己有利的条件,再出手,绝不会投机取巧。
我的书中男人一直是受大家喜欢的,就因为这些人物正常,不笨不蠢,甚至还很出众,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变得不知身在何处,蠢笨不堪。
读者永远是站在上帝的角度,什么都知道,可是书中人物只是一个角色,他不是上帝。做为一个人是不可能知道所认识的人时时刻刻在做什么,在想什么,如果全知道就是上帝,不是人了。而角色也就是一个人,所以希望大家能站在角色的角度看问题,而不是上帝的角度
看上了,我也不能给你。”无忧看看窗外,已快天亮。
今天峻珩要来,而他却在这儿宿了一夜,天亮了,外面势必要乱一阵,她得乘着这个乱,再煽一把火。
峻珩这个人……她得用……
翻身下床,掀了开心身上丝被,拽了他一只脚,就往外间死拖,那劲头活象要将宰掉的人毁尸灭迹。
开心一下慌了神,僵着身子,瞪大了眼,连说话都不利索了:“喂……喂……你又要做什么?”
“以后少吃点。”无忧喘了两口粗气,接着拽。
“你这是要弄我去哪儿?”
“洗澡。”
开心直接翻了白眼:“我一会儿回去自己洗,不劳烦你了。”
无忧正使着劲,没再搭理他,径直将他拖到外间屏风后,将他上半身抱起来,就往大浴桶里塞。
他太重,她实在没办法将他整个人顺当的抱进桶里,折腾了半天,将他头上脚下的栽进了浴桶。
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他扳正过来。
虽然用时不多,他却已经憋气,憋得满面通红,只差点没闭过气去。
那水是昨夜备上的,这会儿早凉得透了。
开心泡在水里,身上立马爬起了一层鸡皮,鼓着腮帮一脸的黑气:“你这哪里是给我洗澡,分明是要将我淹死在浴桶里。”
无忧忍着发笑:“你憋气憋得挺好。”又伸了手下水,去剥他的裤子。
他的脸越发的黑了下去,恨不得拿眼神戳死她:“裤子总得给我留下?”
“什么都能给你留,独这裤子,真不能给你留。”
“为何?”
无忧加快手上动作,将他身上仅剩的衬裤连拉再扯的剥了下来,湿搭搭的抛出屏风,笑嘻嘻的趴在桶缘上将他瞅着:“因为还有一盏茶功夫,你的穴道就要解了,我可不能在这时候让你跑了。”
开心呕得险些别过气去,早知如此,还不如在水下再闷上一阵,拖过这一盏茶功夫,低头朝水中望了一眼。
见她眼角瞟向水面,闷声问道:“好看吗。”
不管常乐再怎么邪恶,在男女这方面却是极注意的,如果她说不好看,那他就可以借机叫她难堪,令她退后。
不料无忧听了,反而垂了眼皮,往水下望去,水面的密布的花瓣阻了视线,顺便又吹了吹,将花瓣吹开些,留出一小块水面,勉强可以看见水下风光:“还不错,不知起了反应如何?”
开心一直自认脸皮够厚,这时脸上燃起一撮火苗,火辣辣的直滚下脖根,整个人都象烧沸了的水,直直的瞪着眼前仍低头吹着花瓣,研究水下景致的女人,半晌,无力的闭上了眼。
三年不见,全然不能再用过去的思维来看待这个该死的女人。
无忧抬头,睨着他闷笑一阵:“你叫我看,我勉为其难的看完了,还有什么吩咐没有?如果没有了,我出去唤丫头进来服侍你更衣。”
“滚。”开心懒洋洋的也不睁眼,蓦然感到水中的手指轻轻一动。
一声水响,手臂抬起,出其不意的向无忧抓去。
无忧早算准时间,已先一步离开浴桶边缘,只得一缕飘飞的发丝落入他掌中。
他穴道闭的太久,刚刚能动,握了那缕发丝,却使不上力,柔滑如丝的墨黑发束在他掌心中滑落,留下一缕熟悉的淡淡幽香,心中微微一颤,握了拳,掌心中好象还残留了发丝滑过的搔痒。
这一顿之间,她已站到屏风一侧,除非他赤身跃出浴桶,否则休想碰到她一片衣角。
然叫他光着屁股在她面前晃荡。
一:他做不出来。
二:腿上麻木未去,行动实在不便,当真出了水,只怕衣角没碰上她的,倒先屁股蛋朝上的跌趴在她面前,他丢不起这个脸。
☆☆☆☆☆☆☆☆☆☆
可能我有必要说明一下:无忧是在六岁时被母皇处死的,而儿时子言又是北齐的死囚,所以不管是谁,如果活着,都是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于世的。
而且无忧现在还是冒用了兴宁的身份,兴宁是受西越女皇宠着的,按现在来说,在别人看来就是兴宁被绑架了,用了冒版货充当,这是在古在今都违法,绝不允许的,一旦无忧被揭穿,她面对的就是交出兴宁,她交不出吧?交不出就是死路。
如果说她怀疑谁是子言,就跑去问,去试,如果不是,对方不是傻瓜,不会怀疑她这个冒牌货?
就拿电视里的情节来说,警察做卧底,装模作样的,还经常被人察觉发现呢,也没说卧底包不被发现,被发现了怎么样?死路一条。
果子书里的男主,真没有笨的,绝不会智商比女主低上几个等次,这是我一贯的特色。
无忧和兴宁毕竟不同,被人怀疑了,肯定就藏不下去了,只为了一点捕风捉影的东西,就把命搭进去,更别提寻人的事了,如果照这么写下去,这个故事真的很假。
环境是适者生存,不适者淘汰,要想在做什么事的前提是先要保住自己,运气不是永远的好,要想生存就是事事小心。
这本书的女主,前世是个半职业的杀手,一个杀手,绝对不会冲动型的,非常明白一步错就便送命。这就是这本书的女主,她会利用环境,制造对自己有利的条件,再出手,绝不会投机取巧。
我的书中男人一直是受大家喜欢的,就因为这些人物正常,不笨不蠢,甚至还很出众,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变得不知身在何处,蠢笨不堪。
读者永远是站在上帝的角度,什么都知道,可是书中人物只是一个角色,他不是上帝。做为一个人是不可能知道所认识的人时时刻刻在做什么,在想什么,如果全知道就是上帝,不是人了。而角色也就是一个人,所以希望大家能站在角色的角度看问题,而不是上帝的角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