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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口袋中掏出一块圆镜片,搁在左眼前,凑近头骨细细打量。
李随豫看得出,她此时的心情好极了,居然还哼起了断断续续的江南小调,口中喃喃赞道:“美,太美了!”
李随豫好奇,开口道:“这是具女人的尸骨?”
“当然是男人的。”千寻头也不回地答道,语调轻快极了。
“男人的?那怎么说美?”
千寻这才抬头一哂,挪到骸骨另一侧,指着下身的白骨答道:“你看这腿骨,虽然现在断折了,但好在比例得宜,况且骨质细腻紧实,骨管前后宽,左右窄。可见生前必是个身材修长,轻功极好的人。”
千寻搓了搓手,又指着头骨说:“再看这头骨,额骨饱满,眉骨突出,颧骨瘦削,颌骨圆润,那必定是个深眼窝,鼻梁挺直,面型清隽的俊雅公子。”她深情地摸了摸头骨,想象着他的眉目,叹道:“这样俊美的人,竟让我遇上了。我说最近怎么倒霉的事情一桩接着一桩,原来都是为了促成这样一件幸事。”
李随豫嘴角抽了抽,没有接话。千寻没再理他,仍旧摆弄着那些白骨。整个洞中只剩下了头顶山鸟的鸣叫声。过了许久,李随豫叹了口气,说道:“过来陪我说说话吧。”
“你说吧,我听着。”千寻答道。
李随豫心里有些闷闷,顿了良久,才干巴巴地说道:“我腿疼。”
“又疼了?”千寻这才又抬头看他,放下了手中的东西,走了过来,在李随豫身旁蹲下,抬手去卷他裤管,“唔,我看看。伤口没有再化脓,要不我再给你扎两针?”
李随豫看着她眼下的淤青,知道她一夜没睡,有些歉然。见千寻抬头看他,面上还是露出了些笑意,说道:“你扎吧。”
千寻从腰间取出银针,跪在他的腿边,下针的动作十分利落。李随豫看着她捏针的动作,手指的骨节均匀纤细,不知怎么忽然想起了“葱葱玉指”这样的词来。细腻温热的指腹压在他的小腿上,他的耳朵又红了起来。
撇过脸,他轻咳一声,问道:“你肩上的伤怎么样了?”
“不打紧。”
她答得轻巧,李随豫也不好追问,顿了会儿,才又说道:“你昨天说的媚眼青丝,是那种虫的名字吗?”
“嗯。水里的那种叫媚眼青丝,会飞的叫三眼红娘,原本都是百越密林中的毒虫,用药喂养培植之后,毒性更强些。”
“你是不是知道那黑衣人的来历?”
千寻摇了摇头,答道:“不知道。”
李随豫看着她下针,片刻后又问道:“那你不好奇?他来了两次,两次我们都受了伤。”微微一顿,他又说道,“就算你不怕他下毒,可他的武功比你好,怎么都不见你担心?”
“他不是来杀你的吗?”千寻抬起头来诧异地说道,“第一次来,大约以为你在我的马车上,所以交过手后他就撤走了。这次来,也是直接招呼你,我只是顺带的。不过你武功这般好,身边护卫又多,也没什么可担心的。”
李随豫看着她的眼睛,心道,武功好你就不替我担心了吗?嘴上却说:“他若对我用毒,再好的武功,再多的护卫,也无济于事。那些毒虫无孔不入,沾之即死。”说到此处,他换上了黯然的神色,低下头,说道,“阿寻,我自幼家教严苛,很少在外走动,也没有什么朋友,难得有幸结识了你。若我真遭了毒手,还希望你能来送我一程。若能逃过此劫,我明年还请你去流霜居喝桂花酿吃螃蟹。”
千寻手上给他扎着针,听他说得悲戚,有些好笑。直到听了最后一句,她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,沉思半晌,忽卷起袖管,露出了左手腕上的白玉珠串。她将珠串褪下,递给李随豫,笑道:“说好了,明年流霜居,记得订位子。”
李随豫见她应了一年之约,心中欢喜,面上却不动声色地接过珠串,托在掌上细细看着。那珠串颗颗浑圆,色泽通透,触感细腻,还带着温热的体温,随着动作,玉石相击,发出泠泠之声,甚是悦耳。李随豫手指轻轻摩挲着玉石,心口泛甜,嘴上却说道:“你还信不过我吗?明年你来就是,怎么将这种贴身之物拿来当信物送人。别说是明年,只要我平安无事,你何时想要吃饭都能来找我。”
千寻闻言微微一愣,随即想到了戏文里才子佳人的故事,但凡公子哥们想要与女子私定终身,必要送个镯子,再言语温存一番,说些“收了我的礼,便是我的人”的话。那时她坐在梨园的墙头直乐,差点把护院招来,白谡不得不匆匆将她提走,郁闷地问她笑什么,千寻答道:“昨天和盈袖去菜市买猪肉,结果我俩都没带钱,便让盈袖用她的手镯来垫付了。等我回去定要问问盈袖,准备何时迎娶那屠夫过门。”
千寻抬手摸了摸鼻子,讪讪一笑,随即转身,从李随豫手上拈起珠串,顺势套在了他的手腕上,拉起他的袖子,左右欣赏了一番,十分满意地点头道:“收了我的珠串便是我的人了,无论如何都要罩着你的,流霜居的桂花酿自然也不怕你抵赖。”
李随豫讶然,有那么一瞬,他几乎以为她是认真的,可随即见到了她眼中促狭的笑意,不由扶额,心道这姑娘喜欢戏弄人的毛病又犯了。他无奈一笑,将衣袖放下,遮住了珠串,看着她说道:“阿寻可要说话算数,不能将我丢下。”
从口袋中掏出一块圆镜片,搁在左眼前,凑近头骨细细打量。
李随豫看得出,她此时的心情好极了,居然还哼起了断断续续的江南小调,口中喃喃赞道:“美,太美了!”
李随豫好奇,开口道:“这是具女人的尸骨?”
“当然是男人的。”千寻头也不回地答道,语调轻快极了。
“男人的?那怎么说美?”
千寻这才抬头一哂,挪到骸骨另一侧,指着下身的白骨答道:“你看这腿骨,虽然现在断折了,但好在比例得宜,况且骨质细腻紧实,骨管前后宽,左右窄。可见生前必是个身材修长,轻功极好的人。”
千寻搓了搓手,又指着头骨说:“再看这头骨,额骨饱满,眉骨突出,颧骨瘦削,颌骨圆润,那必定是个深眼窝,鼻梁挺直,面型清隽的俊雅公子。”她深情地摸了摸头骨,想象着他的眉目,叹道:“这样俊美的人,竟让我遇上了。我说最近怎么倒霉的事情一桩接着一桩,原来都是为了促成这样一件幸事。”
李随豫嘴角抽了抽,没有接话。千寻没再理他,仍旧摆弄着那些白骨。整个洞中只剩下了头顶山鸟的鸣叫声。过了许久,李随豫叹了口气,说道:“过来陪我说说话吧。”
“你说吧,我听着。”千寻答道。
李随豫心里有些闷闷,顿了良久,才干巴巴地说道:“我腿疼。”
“又疼了?”千寻这才又抬头看他,放下了手中的东西,走了过来,在李随豫身旁蹲下,抬手去卷他裤管,“唔,我看看。伤口没有再化脓,要不我再给你扎两针?”
李随豫看着她眼下的淤青,知道她一夜没睡,有些歉然。见千寻抬头看他,面上还是露出了些笑意,说道:“你扎吧。”
千寻从腰间取出银针,跪在他的腿边,下针的动作十分利落。李随豫看着她捏针的动作,手指的骨节均匀纤细,不知怎么忽然想起了“葱葱玉指”这样的词来。细腻温热的指腹压在他的小腿上,他的耳朵又红了起来。
撇过脸,他轻咳一声,问道:“你肩上的伤怎么样了?”
“不打紧。”
她答得轻巧,李随豫也不好追问,顿了会儿,才又说道:“你昨天说的媚眼青丝,是那种虫的名字吗?”
“嗯。水里的那种叫媚眼青丝,会飞的叫三眼红娘,原本都是百越密林中的毒虫,用药喂养培植之后,毒性更强些。”
“你是不是知道那黑衣人的来历?”
千寻摇了摇头,答道:“不知道。”
李随豫看着她下针,片刻后又问道:“那你不好奇?他来了两次,两次我们都受了伤。”微微一顿,他又说道,“就算你不怕他下毒,可他的武功比你好,怎么都不见你担心?”
“他不是来杀你的吗?”千寻抬起头来诧异地说道,“第一次来,大约以为你在我的马车上,所以交过手后他就撤走了。这次来,也是直接招呼你,我只是顺带的。不过你武功这般好,身边护卫又多,也没什么可担心的。”
李随豫看着她的眼睛,心道,武功好你就不替我担心了吗?嘴上却说:“他若对我用毒,再好的武功,再多的护卫,也无济于事。那些毒虫无孔不入,沾之即死。”说到此处,他换上了黯然的神色,低下头,说道,“阿寻,我自幼家教严苛,很少在外走动,也没有什么朋友,难得有幸结识了你。若我真遭了毒手,还希望你能来送我一程。若能逃过此劫,我明年还请你去流霜居喝桂花酿吃螃蟹。”
千寻手上给他扎着针,听他说得悲戚,有些好笑。直到听了最后一句,她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,沉思半晌,忽卷起袖管,露出了左手腕上的白玉珠串。她将珠串褪下,递给李随豫,笑道:“说好了,明年流霜居,记得订位子。”
李随豫见她应了一年之约,心中欢喜,面上却不动声色地接过珠串,托在掌上细细看着。那珠串颗颗浑圆,色泽通透,触感细腻,还带着温热的体温,随着动作,玉石相击,发出泠泠之声,甚是悦耳。李随豫手指轻轻摩挲着玉石,心口泛甜,嘴上却说道:“你还信不过我吗?明年你来就是,怎么将这种贴身之物拿来当信物送人。别说是明年,只要我平安无事,你何时想要吃饭都能来找我。”
千寻闻言微微一愣,随即想到了戏文里才子佳人的故事,但凡公子哥们想要与女子私定终身,必要送个镯子,再言语温存一番,说些“收了我的礼,便是我的人”的话。那时她坐在梨园的墙头直乐,差点把护院招来,白谡不得不匆匆将她提走,郁闷地问她笑什么,千寻答道:“昨天和盈袖去菜市买猪肉,结果我俩都没带钱,便让盈袖用她的手镯来垫付了。等我回去定要问问盈袖,准备何时迎娶那屠夫过门。”
千寻抬手摸了摸鼻子,讪讪一笑,随即转身,从李随豫手上拈起珠串,顺势套在了他的手腕上,拉起他的袖子,左右欣赏了一番,十分满意地点头道:“收了我的珠串便是我的人了,无论如何都要罩着你的,流霜居的桂花酿自然也不怕你抵赖。”
李随豫讶然,有那么一瞬,他几乎以为她是认真的,可随即见到了她眼中促狭的笑意,不由扶额,心道这姑娘喜欢戏弄人的毛病又犯了。他无奈一笑,将衣袖放下,遮住了珠串,看着她说道:“阿寻可要说话算数,不能将我丢下。”